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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就是高

    每一家p2p公司的經營模式不同,借款人就會不同。平臺代借款人還款給投資人之後,就可以代為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 2 # 茉莉的老爸

    P2P平臺屬於中介資訊服務,債權人是出借人(可以理解成投資人);債務人是出借人的借款物件(貸款的人);平臺有義務做風控來把關貸款人資質,也有義務盡最大可能幫助債權人做逾期的催收,但是沒有義務做代償。

    目前最新監管條例108條明確規定平臺不允許代償,因為代償必須設有資金池,違背了平臺資訊中介服務的本質。雖然有不少平臺都有代償機制,但這個確實是不合規的,未來勢必要清理。目前業內在討論引入保險資金進行合作,或者與資產處理公司合作轉讓壞賬,最大限度在不違背監管條件下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 3 # 西天蝸牛

    1、P2P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簡寫,即“點對點”,P2P網貸即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透過網際網路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在這個過程中,網際網路平臺僅僅是提供借貸資訊,並不接觸資金,也不為借款人的償債做擔保。

    但是,國內的絕大多數P2P網貸忽略了其本質,或自融、或資金池、或非法集資、或其他...

    2、債權人、債務人

    債權人,即平臺出借人,也叫投資人,指的是那些將自有資金投入平臺將其出借的單位和個人。

    債務人,理論上說,債務人是指那些有資金需求而透過網貸平臺申請借款的單位或個人。但實質上,許多網貸平臺的借款人資訊並不真實,有些是自融,有些借款人關聯方借款(實質仍是自融),更有些借款人完全是憑空捏造的虛假資訊,至於風控措施,更加是形同虛設。

    3、代債?

    不太明白“代債”是什麼意思?

    是指平臺作為債權人代表?還是指平臺代債務人償還債務?

    如果借款人出現無法償還的情形,鑑於網貸平臺出借人數過多,網貸平臺作為出借人代表幾種追索是很正常的。

    至於網貸平臺是否有義務代債務人償還債務,取決於網貸平臺是否明確承諾為債務提供擔保。

  • 4 # 管家小趙說理財

    平臺:小李啊,給你介紹一下,這是小張,小張現在缺錢想借點,你看看你能否借給他!小張的家裡很富裕,就是近期手裡資金短缺~

    小李:那行吧,我看小張也沒啥問題,我就借給他吧,按時還給我就行。

    ----小李就是債權人,小張就是債務人---

    平臺:小李啊,小張這幾天手裡緊,暫時還不上錢了

    小李:你個糟老頭子,說好的小張家底好這個那個的,我不管,他沒錢你來還,是你介紹給我的!

    平臺:我就一個拉皮條的,小張出問題管我什麼事

    ---只是點補充:理論上P2P平臺沒有任何義務代債,能幫出借人做的就是稽核借款人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幫著催債、做一些保障措施(如擔保、保險)等!

  • 5 # 遁逃者

    1、P2P平臺的債權人,就是平臺的投資者,也就是出借人,債務人就是平臺的借款人,而平臺是作為中間人,它的作用就是中介,透過溝通2者之間的資訊,起到促成借款交易的作用。

    2、平臺有沒有權力代債?你的意思我理解是代替債權人催債吧?這個當然是有的,理論上三方在簽署借款協議的時候,投資人實際上將部分權利委託給了平臺,這樣一旦出現債務人違約,比如逾期未還款,那麼平臺就會代替債務人進行催討,這個是必須的。也是平臺作為中介肯定要履行的義務。另外,如果平臺在協議中提供了履約擔保,那麼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借款的時候,平臺是有義務代為償還的,這樣的話,債權就會從投資者哪裡轉移到平臺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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