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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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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玥
我認為歷史是相對可信的,而不是絕對的。說它相對可信是因為:其一,我們可以根據古代遺址和古代遺留下來的文物來推測古人曾經的生活和曾發生的事件。其二,我們現在的社會發展是建立在古人的發展基礎之上的。我們是站在古人的肩膀上進行生活娛樂。
說他不是絕對可信是因為:我們畢竟生活在現代,不可能全方位的去還原古代的生活和了解古代發展的軌跡。在這其中我們對古代的瞭解就會產生偏差。這種偏差是不可消除的。
因此我認為歷史是相對可信的。也因為歷史為我們人類的發展增加了神秘感和可塑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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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騰說史
到底什麼是歷史?
我們先從漢語文字上分析。《說文解字》說到:“歷,過也,傳也。史,記事者也。”“過”指空間上的移動,“傳”指時間上的傳承。“歷”、“史”兩字組合在一起,表示什麼意思?
兩個詞綜合起來的意思,就是“對過去的事情所做的客觀的記錄”。
但是,我們學習過的歷史就是過去真實發生過的事情嗎?書中寫的,影視裡演的就是歷史嗎?如果你多看一些不同版本的歷史著作,就會發現,有時對同一件事情的記載會有很大差異。既然都是記述過去發生的事情,那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呢?
那是因為作者所掌握的史料和所持有的立場觀點不同。
所以,回答“歷史到底可信不可信”這個問題時,要從兩個層面來闡釋。
第一層面是指過去真實發生過的事情,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過去真實發生過的事情,具有客觀性,包括自然和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如秦朝建造並兵馬俑、鴉片戰爭、抗日戰爭的發生等。兵馬俑發現於1974年,距建造已兩千多年,我們沒發現前,這個歷史事實就一直存在,我們並不能因為沒有發現它們而否認這一歷史事實存在。
第二層面是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記錄的歷史,是人們依據史料對過去發生過的事情的記載或撰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由於研究者的出發點、立場不同,對同樣的事件描述會有很大不同,對歷史研究首要的要求就是求真,儘量真實記錄事件真相,即“秉筆直書”。
歷史是一種“過去”。歷史是一種“記憶”。歷史是一種“解釋”。歷史是經驗、教訓、借鑑,是過去的沉澱,是未來的導向。“過去”其實很難再現。“記憶”總有個人色彩。“解釋”同樣很難客觀。回望歷史,最為需要有一雙慧眼去是辨認和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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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千里之行奮鬥不止
歷史是相對可信的,歷史就是過去發生的事,他是真實存在的,但是我們後人只能通過當時的文獻資料來了解歷史,而對於文獻的寫作又是具有主觀意識的,不是獨立的個體。歷代史官在記錄歷史時都是加入了所在朝代對前朝的理解,這樣有些人物事件又是有所偏頗的,而對於當朝人物,由於侷限性的存在,也不能客觀的記述其歷史。
另外由於古代的等級劃分,對於普通人來說很難入史,所以文獻歷史又是不完全的,是片面的,因為歷史是由人民群眾創造的。
所以我們看到的歷史是相對可信的,我們不可能絕對的瞭解過去的歷史,我們也不可能瞭解歷史的方方面面,只能透過考古不斷補充,但我們依然不能完全瞭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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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一句話,盡信書不如無書。下面談一下我的個人看法:歷史也是一樣的,展現在我們眼前的歷史,很大一部分是透過書籍記錄流傳下來的。在寫書的時候,會有各種因素影響,比如作者的主觀判斷,所處時代政治影響……怎能保證毫無偏頗,公正無私的記錄事實呢。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特別是從考古學中獲得的一些歷史證據,還是比較有說服力的。對於歷史,我們應該以正史為基礎,多方參考資料,理性分析,不能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