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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HANGRUP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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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開石
楊志賣刀不當刀的原因有三種可能:
最俗的原因——情節需要。記得當年一首搖滾歌曲《逼上梁山》的歌詞反反覆覆的一句“其實他們都是逼上梁山”。
對,逼上梁山,所以天天向上就是上不去的"倒黴孩子"楊志設定的情節只能是這樣。
他出身好,有教養,不會逞英雄去殺人,比如魯智深。
他一開始和別人無冤無仇,不會被人陷害比如林沖。
那他“逼上梁山”的原因只能是倒黴,押運生辰綱要被“取”,賣刀要“誤殺”。
最符合當時社會的原因——典當太不划算。宋代當鋪稱長生庫,由於宋朝社會經濟日益發展,長生庫(質庫)亦隨之發達。富商大賈、官府、軍隊、寺院、大地主紛紛經營這種以物品作抵押的放款業務。
宋入長生庫抵押的物品除一般的金銀珠玉錢貨外,有時甚至還包括奴婢、牛馬等有生命的物品,而普通勞動人民則多以生活用品作抵押。
長生庫放款時限短,利息高,還任意壓低質物的價格,借款如到期不還,則沒收質物,因此導致許多人家破產。
可見長生庫典當相當於高利貸,就算死當也肯定不如直接賣出去划算,畢竟當時楊志走投無路加身無分文,需要的是儘量多的錢去【投往他處安身】。
最符合作者自身認知的原因——禁武宋朝管制武器相對並不嚴,主要是針對軍用品,而民用兵器甚至有專門的店鋪可以買賣。
但是《水滸傳》是元末明初寫宋朝的事情,從作者自己的認知肯定是偏向元朝明朝的制度。
“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家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製造使用彈弓就是77杖一半家財。鐵尺都不許有。當然更不可能有人拿去典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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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酒有黑幕
北宋始終處於重文輕武狀態,讀書人的地位比較高,而武夫升值相對來說要緩慢的多。
按道理說北宋周邊遼、西夏、大理等環伺著,應該大力發展和培養軍民的戰鬥精神,這樣才能在打仗時候易於招募戰士。可事實是學會了文章賣給帝王家還收貨,而學了武藝想賣出去,還真需要點硬功夫。匡胤同志只留下了不殺士大夫的訓言,可沒說過不殺武將。
通過了解北宋當時的國家政策,可以想到那時候到當鋪去把刀當掉的話,無疑壓價是肯定的。因為當鋪要做好你不來贖當的準備,萬一你不來,這玩意在當時又不值錢,能不能賣掉還是個問題呢,憑什麼給你個好價錢呢?這就好比你現在拿把槍去抵押貸款差不多,人家肯定不收。所以楊志可能會有想過甚至是問過,給不了仨瓜倆棗的當然不捨得賣。
抱著刀上大街上溜達,能賣掉的機率也不大。畢竟識貨的人並不多。
楊志的運氣也實在是差的不能再差了,一開始河裡翻船,搞的一船花石綱填了河。想重新回到體制內尋求發展,又將辛苦積攢下來的那點資金消耗殆盡,最後淪落到出賣祖產的地步。而楊志又太過迂腐,沒有魯智深敢衝敢整快意恩仇的灑脫,又沒有武松抓住時機尋求進步的做派,遇到了事只想從法律層面解決。估計賣刀時候如果不是心情太差窩了一肚子火,還不一定會把那牛二宰了。
再說了,劇情發展的需要,不賣刀不殺牛二,後面的情節恐怕就要重新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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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據我所知當鋪在南朝就出現了,為什麼《水滸傳》中的楊志不去當刀而去賣刀?
秦漢三國晉統一,南朝北朝是對頭。隋唐五代又十國,宋元明清帝王休。南朝有宋齊梁陳,先後更替,離宋朝真的較遠,因為這中間相隔了兩個大一統的朝代,隋和唐。當鋪也傳承了數百年之久,楊志缺錢,“當刀”即可。楊志去賣刀,這又是為什麼呢?從以下兩點來談吧。
1.楊志的身世,本就不是普通老百姓。
《水滸傳》中交待,青面獸楊志耍一手大刀,武功了得。從諢號“青面獸”三字就可以知道,楊.志總是板著一張兇兇的臉,不那麼溫文爾雅的,與獸字結緣,生猛。推斷他的身世,是官宦人物,家裡很富有,走投無路時去當刀,也湊不了幾個零花錢。《智取生辰綱》有交待,楊志是押送生辰綱的軍官,身世不一般。楊志的吃穿用自是不必操心,住客棧或農家,不屑於當刀。
2.楊志一身本領非凡,去賣刀,會講解寶刀的使用方法,非他莫屬。
晁蓋和吳用/阮氏三雄等劫取生辰綱,敵人就是楊志。讓楊志上當,“倒也倒也”為上策,酒也好,蒙汗藥也罷,能放倒一幫送生辰綱的軍…官與士兵,必須巧取,這說明楊志刀法很不錯,做步將是綽綽有餘的,硬著對攻,楊志心也不懼。沒把握戰勝楊志,只能智取。因此,奔著楊家祖上流傳下來的一套刀法,賣刀,連帶賣刀法,彰顯個人適應社會的能力,謀份差事,比空空地賣一把祖傳寶刀強多了。連人帶刀,一併捎給新主人,楊志的飯碗才靠得住,這是他“不去當刀而去賣刀"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