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的基本組成內容:封面、封面、賬頁,具體內容如下:1、封面:主要標明賬簿的名稱,如總分類賬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2、封面:標明會計賬簿的使用資訊,如科目索引、賬簿啟用和經管人員一覽表等.3、賬頁:賬簿用來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的載體,其格式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內容應當包括:(1)賬戶的名稱,以及科目、二級或明細科目(2)登記賬簿的日期欄(3)記賬憑證的種類和號數欄(4)摘要欄,所記錄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5)金額欄,記錄經濟業務的增減變動和餘額(6)總頁次和分戶頁次欄。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1、登記賬簿的依據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正確,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賬。各單位每天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都要記賬,記賬的依據是會計憑證。2、登記賬簿的時間各種賬簿應當每隔多長時間登記一次,沒有統一規定。但是,一般的原則是:總分類賬要按照單位所採用的會計核算形式及時登賬;各種明細分類賬,要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和記賬憑證每天進行登記,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記。但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當根據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隨時逐筆順序進行登記,最少每天登記一次。3、登記賬簿的規範要求(1)登記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同時記賬人員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已經登賬的符號(如打“√”),防止漏記、重記和錯記情況的發生。(2)各種賬簿要按賬頁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發生跳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線登出,或註明“此行空白”或“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3)登記賬簿時,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用圓珠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紅色墨水只能用於制度規定的“按紅字衝賬的記賬憑證、在不設減少金額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在三欄式賬戶的餘額欄前,如未印明餘額方向的,在餘額欄內登記負數金額;”等情況。(4)記賬要保持清晰、整潔,記賬文字和數字要端正、清楚、書寫規範,一般應占賬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錯的空間。(5)凡需結出餘額的賬戶,應當定期結出餘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每天結出餘額。結出餘額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或“貸”的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在該欄內寫“平”字並在餘額欄“元”位上用“0”表示。(6)每登記滿一張賬頁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和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本頁的摘要欄內註明“轉後頁”字樣,在次頁的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7)會計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不允許用塗改、挖補、刮擦、藥水消除字跡等手段更正錯誤,也不允許重抄,而應根據情況,按照規定採用劃線更正法、補充登記法、紅字衝正法三種方法進行更正;由於記賬憑證錯誤而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應當首先更正記賬憑證,然後再按更正的記賬憑證登記賬簿。
會計賬簿的基本組成內容:封面、封面、賬頁,具體內容如下:1、封面:主要標明賬簿的名稱,如總分類賬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2、封面:標明會計賬簿的使用資訊,如科目索引、賬簿啟用和經管人員一覽表等.3、賬頁:賬簿用來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的載體,其格式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內容應當包括:(1)賬戶的名稱,以及科目、二級或明細科目(2)登記賬簿的日期欄(3)記賬憑證的種類和號數欄(4)摘要欄,所記錄經濟業務內容的簡要說明。(5)金額欄,記錄經濟業務的增減變動和餘額(6)總頁次和分戶頁次欄。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1、登記賬簿的依據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正確,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賬。各單位每天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都要記賬,記賬的依據是會計憑證。2、登記賬簿的時間各種賬簿應當每隔多長時間登記一次,沒有統一規定。但是,一般的原則是:總分類賬要按照單位所採用的會計核算形式及時登賬;各種明細分類賬,要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和記賬憑證每天進行登記,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記。但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當根據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隨時逐筆順序進行登記,最少每天登記一次。3、登記賬簿的規範要求(1)登記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同時記賬人員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已經登賬的符號(如打“√”),防止漏記、重記和錯記情況的發生。(2)各種賬簿要按賬頁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發生跳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線登出,或註明“此行空白”或“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3)登記賬簿時,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用圓珠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紅色墨水只能用於制度規定的“按紅字衝賬的記賬憑證、在不設減少金額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在三欄式賬戶的餘額欄前,如未印明餘額方向的,在餘額欄內登記負數金額;”等情況。(4)記賬要保持清晰、整潔,記賬文字和數字要端正、清楚、書寫規範,一般應占賬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錯的空間。(5)凡需結出餘額的賬戶,應當定期結出餘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每天結出餘額。結出餘額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或“貸”的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在該欄內寫“平”字並在餘額欄“元”位上用“0”表示。(6)每登記滿一張賬頁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和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並在本頁的摘要欄內註明“轉後頁”字樣,在次頁的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7)會計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不允許用塗改、挖補、刮擦、藥水消除字跡等手段更正錯誤,也不允許重抄,而應根據情況,按照規定採用劃線更正法、補充登記法、紅字衝正法三種方法進行更正;由於記賬憑證錯誤而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應當首先更正記賬憑證,然後再按更正的記賬憑證登記賬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