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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鄧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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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經文化評論
開年2日和3日2天,2家銀保監局、2家銀監分局率先公佈了新年首批罰單,分別開向10家機構,處罰物件涵蓋國有銀行、全國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農商行、村鎮銀行、城商行6大類銀行機構,合計罰款760.19萬元。浙江省內3家國有行、3家農商行、1家城商行、1家村鎮銀行,甘肅省內1家股份行以及郵儲銀行領到罰單,貸款業務違規、內控及風控管理漏洞、信披不當等是這批罰單的監管重點。
以上就是銀行業罰單大量出現的情形,同時主要是業務違規。那麼題主說的為什麼這麼多銀行頻頻違規?
首先要明確的是,雖然現在進行的監管處罰但被處罰的業務都是以前的業務
很多現在被監管處罰的業務,都可能是兩三年前的業務,只不過是現在檢查出來進行處罰,所以,現在處罰的多並不代表現在銀行業仍然存在大量的違規業務,而只是以前的業務規模的反映而已。
其次要說的是,現在的處罰只是對以前的業務進行校正而已
不得不說的是,近兩年的監管越來越嚴格,而在以前監管沒有這麼嚴格時,一些業務現實中大量發生,大家也都習以為常,並沒有覺得是違規,最多算操作不到位。但是從2017年以的一的嚴格監管、從嚴監管以來,以前這些業務就顯得並不規範,接受處罰也就理所當然。
長期以來銀行業習慣性制度多、要求多、規範多,但現實中基本難以真正執行,這就養成了制度規定是一回事,業務處理是另一種做法。但是從2017年加強監管以後,這樣的做法就是明顯的違規。但是商業銀行一些業務習慣、操作習慣在強監管的約束下就顯得難以適應,而業務客戶也會更加不適應,所以儘管大家都不想違規,但是一是一時間難以操作到位,二是對客戶的一些要求遷就一下,三是銀行自身也有一個適應的過程。
所以,2019年的強處罰就告訴商業銀行,嚴格監管仍然在繼續,必須儘快轉變習慣做法,合規操作才是上策。
感謝誠邀,我在銀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截止2019年1月7日,銀保監繫統在新年伊始共計開出95張罰單,罰沒總金額高達2233.28萬元,共涉及24家銀行及61名銀行從業人員。開年僅7天,銀保監繫統雷厲風行,對違規行為作出嚴懲,可見嚴監管還將持續。
從去年來看,2018年,銀保監繫統共計開出3908張罰單,罰沒總金額高達215614.23萬元。其中,銀監局總計開出36張罰單,罰沒金額34300.95萬元,地方銀監分局共計開出3872張罰單,罰沒金額181313.28萬元。可見,銀行系統頻頻違規是家常便飯。
為什麼會有這樣呢?我個人覺得跟銀行的考核機制有關係。首先經過這麼多年發展,銀行內控已經是非常完備了,而且銀行對待風險也是謹慎的,從總行方面肯定是不希望出現處罰。
但是到了考核層面,這個就變了,所有的業績壓力都在支行,上級行部門高高掛起。下面支行完不成任務就會處罰,而且做個業務的人都知道,擺在自己面前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遵守規則,完不成任務,客戶流失。另外一種是違規操作業務,完成任務,拿得獎金。
多數人都會選擇為了完成任務,違規操作,因為反正考核期一到,就拿錢走人。可以說,在利益面前,違規操作是家常便飯,基層行都持僥倖心理,只要不被查到,熬過去就好了。一旦查到,就啥事沒有,你好,我好,大家好。
這就跟酒駕一樣,雖然我們都知道酒駕處罰非常重,但是全國各地每天都有酒駕發生,多數人還是持僥倖心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