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儲存安全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種氣瓶在使用、儲存、搬運等環節發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二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氧氣、乙炔、氮氣等氣瓶的安全管理。
三 內容
1.氣瓶存放場所必須符合防火建築Ⅱ級要求,倉庫與周邊建築物要有安全距離
2.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Sunny曝曬,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防止雨(雪)淋、水浸
3.倉庫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裝置,遠離明火,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5m
4.相鄰庫室的隔絕牆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牆,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倉庫內外要設定“嚴禁煙火”標誌
6.倉庫內必須配有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7.保證每個氣瓶減震圈、瓶帽齊全,安全附件齊全;
8.氣瓶用欄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傾倒或滾動
9.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標明,空瓶、滿瓶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10.氣瓶(包括空瓶)儲存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並旋緊氣瓶帽;
11.乙炔瓶嚴禁臥放,嚴禁與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存放
12.乙炔瓶嚴禁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氣瓶儲存安全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種氣瓶在使用、儲存、搬運等環節發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二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氧氣、乙炔、氮氣等氣瓶的安全管理。
三 內容
1.氣瓶存放場所必須符合防火建築Ⅱ級要求,倉庫與周邊建築物要有安全距離
2.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Sunny曝曬,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防止雨(雪)淋、水浸
3.倉庫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裝置,遠離明火,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5m
4.相鄰庫室的隔絕牆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牆,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倉庫內外要設定“嚴禁煙火”標誌
6.倉庫內必須配有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7.保證每個氣瓶減震圈、瓶帽齊全,安全附件齊全;
8.氣瓶用欄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傾倒或滾動
9.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標明,空瓶、滿瓶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10.氣瓶(包括空瓶)儲存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並旋緊氣瓶帽;
11.乙炔瓶嚴禁臥放,嚴禁與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存放
12.乙炔瓶嚴禁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