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213972807437
-
2 # 使用者2799474536354
火車票在網上和電話預定的預售期為30天,火車票售票視窗和代售點的預售期為28天。預售期的天數均包含當日。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四條 車票應在承運人或銷售代理人的售票處購買。在有運輸能力的情況下,承運人或銷售代理人應按購票人的要求發售車票。承運人可以開辦往返票、聯程票(指在購票地能夠買到換乘地或返回地帶有席位、鋪位號的車票)、定期、不定期、儲值、定額等多種售票業務,以便於購票人購票和使用。
火車票的預售期暫時調整為30天,也就是可以提前30天購買火車票。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三十四條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時,在列車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簽證手續。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最晚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原票已托執行李的,在改簽後的新票背面註明“原票已托執行李”字樣並加蓋站名戳。動車組列車車票辦理改晚乘車手續時,推遲乘車的時間應當在車站售票的預售期內。 第三十五條 旅客在發站辦理改簽時,改簽後的車次票價高於原票價時,核收票價差額;改簽後的車次票價低於原票價時,退還票價差額。旅客中途下車恢復旅行(含中轉)辦理簽證或在列車上辦理變更席位、鋪位時,簽證或變更後的車次、席(鋪)位票價高於原票價時,核收票價差額;簽證或變更的車次、席(鋪)位票價低於原票價時,票價差額部分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