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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50056921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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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042507672284
坐動車能帶一箱飲料旅客進站乘車必須遵守以下禁止和限帶液態物品補充規定: 一、旅客在透過安檢前,需自行將行李內裝有液態物品的容器取出,與行李分開檢查。旅客每人限帶果汁、雪碧、可樂、礦泉水、純淨水等液體飲料2瓶,每瓶容積不得超過500毫升。安檢時需開瓶檢查。 二、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嬰兒食用的液態乳製品、果汁和液態食品,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液體、凝膠以及噴霧類的液態藥物乘車,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進站上車。 三、旅客已攜帶禁限物品進站上車的,應主動交鐵路工作人員處置。禁止在車站或列車上放置、拋棄爆炸品等危險物品。 四、旅客應自覺接受、配合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可疑物品的,旅客應自行取出並接受進一步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堅持攜帶禁限物品的旅客,鐵路安檢工作人員依法禁止其進站乘車。 五、旅客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當然可以帶。
高鐵的安檢很嚴,不過對於酒水等飲料卻沒有很大的限制,只是限制了攜帶數量。
在鐵路部門對攜帶物品的規定中,沒有明確限制酒水的攜帶,但不能直接攜帶超過100毫升的酒精。並且在數量上也限制了只能攜帶20瓶酒。
下列行李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