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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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帥哥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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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hy吳俞軒
婚姻關係解除,由原婚姻關係帶來的一切法律權利義務都解除,所以對原公婆沒有權利和義務了。對親生父母和兒子,是由血緣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當然一直都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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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棠兒
1.再婚女子對原來的公婆沒有任何法定義務。因為你和前夫離婚後,你們就不再是親屬,他們沒有撫養過你,你也就對他們沒有任何贍養義務。你願不願意幫助他們,完全取決於你的個人心意。如果你們當初一起生活的時候相處得比較好,你樂意幫助一下他們,那自然很好。如果你們當初相處得不好,你不願意搭理他們,那也無可厚非。
2.你對你的父母在任何情況下都有贍養義務,這跟你有沒有結婚、是不是再婚無關。只要他們撫養過你,你就要贍養他們。
3.你說的“原子女”,如果是你的親生孩子,那麼你在任何情況下對他都有撫養義務。如果離婚後撫養權在他爸爸那邊,那你也應該每個月給一部分撫養金,並且定期去看望孩子。
如果這個“原子女”跟你沒有血緣關係,是前夫和別人生的,那麼自從你們離婚起,這孩子就跟你沒有任何法律關係了。
總之一句話:離婚後,你的前夫和前夫家的任何人,除了你的親生子女之外,都都跟你沒有任何法律關係。你只要對你的親生子女盡撫養義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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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71595899341
再婚的女人,對原公婆,及親生父母,及兒女(孫),有什麼法律義務?
這個嘛,中國的法律,注重的是血緣關係。家庭財產,贍養老人,還是撫養子女,都是有,血親關係人的責任和義務!
兒媳婦,對現任公婆都沒有任何的責任義務,更何況前任的無血緣的老人呢。
但凡有血親關係的父母,自己的親生兒女,都有贍養及撫養的責任和義務的。即便是離異後,兒女不在身邊,也是要給撫養費的。
應該不會有什麼條條款款的約束。一切憑良心!在條件允許和能力足夠的範圍,能幫多少幫多少,必定人都是感情動物,萬事都不要做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