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海口一商家報案稱,2017年9月,一男子到其超市購買了2.4元的餅乾後,聲稱餅乾是過期的。當地食藥監所執法人員到現場處理,並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此後,該男子就此事不斷向海口市海港食藥監所投訴。迫於無奈,店主最終向該男子匯款4000元。隨後,該店老闆與另一家同樣遭遇該男子高額索賠的店主,以“被敲詐勒索”為由向海口市海秀西路派出所報案。3月5日,涉事男子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海口海秀西路派出所刑事拘留。
唐某是海南省澄邁縣人,27歲。訊問中,唐某承認共對52家超市、商行進行過高額索賠,其中給錢的有20多家。訊問中,唐某一直強調,他索要賠償的行為並沒有違法,均是商家自願協商賠償的。但警方調查的結果是,在向商家索賠時,唐某曾多次給食藥監部門打電話舉報,企圖以此要挾商家。目前,警方已對唐某透過索賠獲得的7萬多元進行扣押並蒐集證據,一旦核實,將移送檢察機關。 據《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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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師說
在去年9月2日,一男子在海口一超市花2.4元買到過期餅乾,在執法人員對該超市責令整改的3個月後,該男子多次就此事投訴,最終“獲賠”4000元。後經調查發現,海口有52家超市均遇到類似事件,索賠者系同一男子,索賠金額從4000至7000元不等。
今年3月5日,涉事男子唐X洲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海口海秀西派出所刑事拘留。
面對採訪時,唐X洲堅稱他索要賠償的行為並沒有違法,均是商家自願協商賠償的。
維護權利為何會變成犯罪?不少網友表示看不懂,以後在超市看到假貨、過期貨只能默默的把它放回貨架,默默祈禱商家趕緊處理掉,不要禍害他人。
其實正當維權的消費者不用擔心,海秀西派出所刑拘唐X洲是有理由的:
一、唐X洲的主體身份不是法律規定的正常消費者、購買者。唐X洲的行為不是為了滿足正常消費或日常需求,而是為了尋找過期產品向商家“索賠”。這一點從唐X洲對50多家超市進行過高額索賠就能看出。
二、唐X洲的主觀故意是為了“索取賠償”而非正規維權。一方面唐X洲對52家超市進行過高額索賠,共獲得賠償7萬餘元,平均每次“索賠”都獲利超過千元。同時,為了實施犯罪、逃避打擊,唐X洲對食品安全法中關於問題產品的懲罰性賠償規定進行了研究。另一方面,唐X洲買到過期食品後,在執法人員對超市責令整改的3個月後,他仍多次就此事投訴,最終“獲賠”4000元后方罷休。可見唐X洲“非法佔有”的故意非常明顯。
三、犯罪嫌疑人唐X洲在本案中的客觀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的特徵。唐X洲在“索賠”過程中屢屢採用反覆向食藥監部門投訴的手段,不“獲賠”不罷休,迫使商家拿出財物“消災”。
消費者需要理性維權、注重方式和客觀事實,不能突破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