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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車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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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秦人律狀
首先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收到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其次,如果你購買的是全險的話。這些費用大部分是由保險公司核保的。
再者,如果在一般醫院檢查沒有問題,並且也不是特別疑難複雜的傷情。又去大醫院重複檢查。這不是合理的,必要的花費,你有權不承擔。
首先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收到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其次,如果你購買的是全險的話。這些費用大部分是由保險公司核保的。
再者,如果在一般醫院檢查沒有問題,並且也不是特別疑難複雜的傷情。又去大醫院重複檢查。這不是合理的,必要的花費,你有權不承擔。
之前在逛知乎的時候,看到了這樣的一個問題“我開車在高架橋(試通行,且禁止非機動車上路)上撞到了一個老大爺已住院,對方想讓我認全責我該怎麼辦?“
換句話理解就是,行人有錯我有保險,撞了人,本著人道主義我要不要認全責?
案件回顧據事主講述,5月4號早晨7點左右,車主駕駛機動車在高架橋從西往東行駛,速度70邁(限速80)。上橋後發現有老人從南向北行走,車主立即剎車但由於剛下過雨,地面溼滑, 還是撞上老人。車主事後報警,通知保險公司,並及時墊錢救治老人。在後期劃分責任時,傷者家屬,交警要求車主認全責,直接走保險。據悉車主有交強險和三者30萬的商業險。5月17日,交警以車主在臨時通車路段發生事故為由直接判定車主全責。但車主反饋高架橋上並沒有禁止通行的隔離樁,也沒有禁止通行的標誌,車主對交警的判定結果表示不解。從法律角度上來說,不應該認
為什麼?
因為後果你預料不到,也承擔不起
拋開事故背景,我們從問題字面上來分析一下1. 老人私上高架橋,是違法行為,發生交通事故,老人雖是弱勢一方但是主要責任人,應該最少佔7成責任。車主3成責任,卻要求車主全款賠償不划算。
2. 老人年事已高,雖住院,但後續情況未知,如果車主認全責,萬一老人傷重離世,車主是要坐牢的,不划算
3. 最後車主肯糾結全責這件事,說明車主有保險。但老人傷情未知,認了全責,就要賠償老人所有治療費用。三者要是沒買100萬,車主敢認全責,除非你想妻離子散,傾家蕩產?不划算!
迴歸到事件本身,我們來詳細分析這件事兒
為什麼家屬和交警都希望車主能認全責?1)車主有保險,傷者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2)車主不會受到病人家屬的騷擾;
3)交警不會受到病人家屬的騷擾。
然鵝,天下真沒有這樣的捷徑和美事,因為你永遠都不知道傷者以後會不會來找你的麻煩。
為什麼不建議車主認全責?● 不夠賠。車主購買了交強險和三者30萬,而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是122000元,在購買不計免賠情況下,三者最高賠付30萬元。對於一個老人治療和後續恢復上,這些賠償夠不夠就要考量一下了。超出保險公司賠償範圍的就要由車主自己承擔,傾家蕩產分分鐘的事兒,所以認全責不理智。要任性,三者先來個100萬。
● 車主認全責有騙保的風險。車主購買保險可以轉嫁風險,但不是全責卻認全責,如果保險公司不想賠償就可以要求行政複議,起訴交警責任判定有誤,事情會變得更麻煩。
● 根據現場圖片,我們可以看到高架橋上並沒有禁止通行的隔離樁,也沒有禁止通行的標誌,此事故顯然車主是次要責任方。車主有保險,交警怕傷者找麻煩,就要求車主認全責,雖然最後有保險公司賠償,但是羊毛都出在羊身上,吃虧的還是車主。
✦ 對交警的責任劃分提出行政複議,公平公正劃分事故責任;
✦ 後續理賠事宜全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不過多參與;
✦ 一旦傷者提起法院訴訟,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該賠就賠。
特別提醒: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後,車險保費和車主的出險次數掛鉤,因此車主在發生事故後,都會考慮私了,但如果是面對撞傷人這樣的事,小編強烈建議車主不要私了,或者認全責。在這個時候,同情心和保險都沒有用。同時小編建議車主上路一定要買商業險,三者起步50萬,出行才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