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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痛點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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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坨蒜
不請自來。
古代六禮,最早從周朝就有,流傳最為廣泛的說法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在中國傳統的思想裡,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講究的是門當戶對。
現在我們看來其實就是盲婚啞嫁,包辦婚姻需要考究的是兩個人的結合對於一個家族的重要性,那麼牽扯的事物就多了。
第一禮:納采,男方父母請到媒人先上門,一家有女百家求,女方家長綜合考量,覺得還不錯呦,雙方就初步發成一個共識,兩家願意結親,之後男方家庭開始著手備禮,準備求婚。
第二禮:問名,媒人再次登門,問清楚女方嫁的是哪個女兒,叫什麼名字生辰八字,這樣即將結為夫妻的兩個人選就初步敲定了。
第三禮:納吉,男方拿回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後,結合兩個人的生辰八字在祖廟進行占卜。是吉卦的話,好的,天作之合,那這門婚事基本敲定了;但若是萬一真的八字相沖,尚未公佈於眾,當事人相視一笑,兩家還能繼續做個好朋友。
第四禮:納徵,納吉之後順風順水,男方著急娶回賢內助,那就備上厚禮,去女方嫁下聘,兩家結親,結為夫妻的那女雙方人選正式敲定,也是對社會的一個官宣。
第五禮:請期,婚事已然敲定,男方備禮向女方家徵求一個成親的好日子,男方算得的良辰吉日,告知女方家,女方欲拒還迎喜慶地點了頭。
第六禮:親迎,到此,一門婚事最隆重的環節就來了,婚前一兩天女方送嫁妝,鋪床,隔日新郎親至女家迎娶,親朋好友齊樂,禮炮煙花共慶,一場莊嚴又喜慶的婚事圓滿達成。
那麼和現在有什麼不同呢?
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應該還是有這樣包辦婚姻的影子,但是今天,越來越多的婚姻是建立在兩個人彼此相約共度一生的基礎。
本質的區別是,古代結婚是家族找來的屬於整個大家庭的媳婦,現在人結婚,是兩個人談情說愛,發展到要組織家庭共同生活的一個過程,娶的是伴侶,嫁的是愛人。
那麼這樣說來,從納采到納吉這三禮已經被談戀愛這個過程給覆蓋掉了,當然,也有很多是相親這個環節覆蓋了三禮。
請期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兩方家庭對於新成立的小家庭一個共同期待。
親迎,更是不用說了,無論是中式的、西式的、旅行式的還是其他各種形式的結婚禮儀,都承載了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了,也寄託了親人對於小家庭成立的喜悅和祝福。
所以,我認為儘管形式上略有不同,其中蘊含的禮儀仍是一脈相傳的,亙古不變的是,華人五千年的文化裡,結婚仍然屬於人生至關重要的一件大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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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昏義》《唐律》和《明律》規定"婚"順序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期、親迎,也稱"六禮",即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盪,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一禮草草結束,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中國民間則嫌六禮過於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徵。《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剩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
現在大多隻剩納彩和親迎兩種,發展至今由於古、今、中、外、東、南、西、北的融合各種形式都有,還有遵循古法、有的裸婚、有的完全西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