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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uan0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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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草根雜談
正當防衛是應當的,正當防衛的解釋是隻要行兇方表現出行兇意圖或者行為,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經行兇進行防衛。這是警示加害方,法律保護受害方的正當防衛。但還要看當時是一次傷害致死還是多次行為,如果多次,就構成防衛過當,也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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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欣欣向榮101564826
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法律的判決。
根據你反應的這種情況,是顯爾意見防衛過當,但是死者是盜賊,又在你家作案被發現,搏鬥中將其刺死。
你刺完及時報警了嗎?救治死者了嗎?都是證據,從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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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歐洲449
不太懂法律,如果小偷與你搏鬥,完全可以定性為盜竊不成反而搶劫,反正小偷死了,還是在你家裡,你說嘛就是嘛,面對搶劫,刺死人不應負法律責任。千萬別給警察說成小偷想跑,然後發生了搏鬥,這樣整個事件還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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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嗨嘿
戀愛只是兩人喜好,相互需求而已,結婚就得相互扶持及照顧,戀愛可不顧及對方家廷教養之類的事,可要結婚的話首先就得看對方家廷教養了,要不就會毀掉三代人的,這就是戀愛物件並不等於可結婚的伴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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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結合以往的經驗說一下我的看法,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可能不是你認為的無罪保護。
這個行為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小偷有無攜帶器械進入室內,整個搏鬥過程中小偷是否有使用器械。第二,雙方搏鬥過程中的心理狀態。第三,就是基於以上幾個因素來綜合的考慮正當防衛的構成問題,具體進行以下分析:
第一、小偷入室盜竊有無攜帶器械,搏鬥中有無使用器械對於刑法中對於盜竊罪的法條規定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入室盜竊攜帶凶器盜竊,對於犯罪的侵害受害人法益的危險程度非常大。在實施盜竊過程中,可能會觸犯其他對人身權利傷害的罪名。此時受害人進行搏鬥而刺死盜竊者的過錯程度就相對較低,搏鬥中使用器械也是同樣的道理。
第二、在盜竊者於主人之間的搏鬥中各自的心理狀態只是這種心理狀態,基於主觀認定很難有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但是基於客觀行為,也就是打鬥行為,可以推斷出來此時的搏鬥是盜竊者想阻止受害人,想要逃跑的一個主觀動機還是說要壓制受害人的一個反抗行為,為繼續地實施盜竊甚至是其他犯罪行為做準備。
反過來,受害人的搏鬥行為,是出於驅趕阻止盜竊者盜竊行為,還是以故意傷害的目的來毆打甚至是傷害盜竊者,以主觀故意不同所認定的行為模式也不同。
第三、基於以上這些資訊綜合來考慮正當防衛的問題。構成正當防衛的其中幾個要素是適當性,緊迫性和現實性。在本案中,現實性和緊迫性是存在的,畢竟盜竊者正在室內實施盜竊行為,對受害人的財產法益的侵害具有現實性也和緊迫性,此時受害人進行搏鬥和防衛完全是合乎正當防衛的要件。
此外就是實行過限的問題,小偷基於盜竊行為實施盜竊,以現有的危害性將小偷刺死,違背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因此,在題主現有的資訊下,無法判斷將小偷刺死的這一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還是排除防衛行為的故意傷害行為。因為對於搏鬥的行為的細節以及證據無法顯示,以及此時雙方各自的行為以及主觀狀態。因此,如果想判斷,此時受害人將小偷刺死的這一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甚至是無罪,還需要進一步的透過卷宗、會見以及證據來綜合分析。
回覆列表
最高檢對‘正當防衛’的界限以案例的形式作出了指導性意見,其中一個是:只要加害方表現出行兇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經行兇進行防衛。這是警示加害方,法律保護受害方的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