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那時候我們是友人,在我們自己的定義裡面。至於其他人怎樣看待,原本是不相干的。然而凡是相熟的同學,一致都斷言說“那幾個決不是在戀愛”。只可惜那些追逐著升學率和所謂責任感的大人們,從來不會將萌發的愛意與知己的投緣相區分,或許他們是對的,在她們的概念裡面,男人和女人,除了戀愛以外,沒有什麼理由會在一起。於是,她們如同所有言情劇當中必然出現的挑撥中傷離間逼迫勢力那樣,做了她們以為正確的事情。可惜這一次,被分開的並不是作為男人和女人的男主角與女主角,而是幾個孩子。16歲到18歲,他們從少年到青年的這段日子在一道度過,他們共享著相似的價值觀與哲學理念,他們關注著相仿的命題,他們使用著互相明白的典故,他們渴望獲得在思想的層面上的相互理解,還有成長。這一切,師長們,一無所知。她們用自己所能夠想到的最高明的方法來製造誤會,利用父母的資訊不對稱,利用少年敏感而桀傲的性情,利用在那樣一個決定命運的時刻任何人都可能產生的焦躁不安情緒,讓一切看起來,似乎真的發生了。我忽然想,如果,我們那時候真的是戀人,會發生什麼。寫在故事裡頭,那麼什麼都可能發生。剖白心跡,或者殉情,或許是老掉牙的情節,然而正因為過分常見,才顯得缺乏新意。只可惜,事實並非如此。我一直試圖證明男人和女人之間也可能會有並不涉及身體慾望的感情,有純粹的友誼和關愛;既然在同性之間會有愛情,那麼異性之間,自然會有友情,不是麼?那個時候,我在潛意識裡,是認同有關“在這個年紀戀愛是不好的”這一判斷的;然而正因為知道這是主流價值所持的命題,那麼與其作戰便成了天經地義的使命。我甚至是懷有著愉悅而驕傲的心態,從來不曾在任何狀態下否認過她們的謠言。真正可笑的事情在於,她們也從未向我,詢問過一句“真相究竟如何”。她們並不在乎。如今我的判斷,大約變成了“戀愛是沒有意義的”了。我見到周圍無數的悲歡離合,室友鬧得驚天動地或者只是黯然神傷的分手,無數人在文字裡面傾吐自己的際遇,訴說遭遇的種種。不外是甜蜜、背叛和離別。我從來不把自己置於這樣風險性的賭博裡面去,倘若是出於衣食有靠的考量,錢比男人要可靠得多--它永遠不會背叛你。見過無數剖析女性單身貴族的文字,說她們之所以找不到合適的結婚物件是因為1234甲乙丙丁。卻素來少有人問一句:為什麼她們,一定要結婚呢?前幾日看到這樣幾句話,說“我們仍然同我們的祖母輩一樣愛著男人;不過對她們而言,那是他們的糧食,而對我們,那是我們深愛的零食;他們自以為是我們的真理,事實上不過是我們偶爾拿來的論據;他們以為是我們的太陽,事實上不過是想到了會往包裡揣一個的手電筒……”大意如此,原文不記得了。愛情或許是糖果和冰淇淋,美味的,卻並不是必須的,甚至,最終是有害的。倘若能夠得到,或許不錯;倘若不能抑或放棄,也不必可惜。我並不諱言自己在感情方面的遲鈍和冷漠。或者,用一位友人的概括,“後知後覺+沒心沒肺”。同時我對於婚姻制度本身缺乏認同感這個重要原因,也驅使我沒有任何興趣去投身於這一場曠日持久的事業。如果世人所認可的最終奮鬥目標是一個我所始終懷疑的結局,那麼這個過程本身,又能夠有多少吸引力也就可想而知。我不贊成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專有或者佔有關係,我更不願意被稱呼為XX的XX:以個人的身份面對這個世界,而不是他人或者某個團體的從屬或者附庸,這是我所一直努力的方向。即便如此,我仍舊願意相信,儘管我本人並不能夠認同,更不可能履踐這樣一種心理狀態,或許,它還是存在著的,或者,曾經存在過,或者,將會存在。因而,祝福世界上所有自認為愛著的人們,用各自的方式,幸福。
愛情;那時候我們是友人,在我們自己的定義裡面。至於其他人怎樣看待,原本是不相干的。然而凡是相熟的同學,一致都斷言說“那幾個決不是在戀愛”。只可惜那些追逐著升學率和所謂責任感的大人們,從來不會將萌發的愛意與知己的投緣相區分,或許他們是對的,在她們的概念裡面,男人和女人,除了戀愛以外,沒有什麼理由會在一起。於是,她們如同所有言情劇當中必然出現的挑撥中傷離間逼迫勢力那樣,做了她們以為正確的事情。可惜這一次,被分開的並不是作為男人和女人的男主角與女主角,而是幾個孩子。16歲到18歲,他們從少年到青年的這段日子在一道度過,他們共享著相似的價值觀與哲學理念,他們關注著相仿的命題,他們使用著互相明白的典故,他們渴望獲得在思想的層面上的相互理解,還有成長。這一切,師長們,一無所知。她們用自己所能夠想到的最高明的方法來製造誤會,利用父母的資訊不對稱,利用少年敏感而桀傲的性情,利用在那樣一個決定命運的時刻任何人都可能產生的焦躁不安情緒,讓一切看起來,似乎真的發生了。我忽然想,如果,我們那時候真的是戀人,會發生什麼。寫在故事裡頭,那麼什麼都可能發生。剖白心跡,或者殉情,或許是老掉牙的情節,然而正因為過分常見,才顯得缺乏新意。只可惜,事實並非如此。我一直試圖證明男人和女人之間也可能會有並不涉及身體慾望的感情,有純粹的友誼和關愛;既然在同性之間會有愛情,那麼異性之間,自然會有友情,不是麼?那個時候,我在潛意識裡,是認同有關“在這個年紀戀愛是不好的”這一判斷的;然而正因為知道這是主流價值所持的命題,那麼與其作戰便成了天經地義的使命。我甚至是懷有著愉悅而驕傲的心態,從來不曾在任何狀態下否認過她們的謠言。真正可笑的事情在於,她們也從未向我,詢問過一句“真相究竟如何”。她們並不在乎。如今我的判斷,大約變成了“戀愛是沒有意義的”了。我見到周圍無數的悲歡離合,室友鬧得驚天動地或者只是黯然神傷的分手,無數人在文字裡面傾吐自己的際遇,訴說遭遇的種種。不外是甜蜜、背叛和離別。我從來不把自己置於這樣風險性的賭博裡面去,倘若是出於衣食有靠的考量,錢比男人要可靠得多--它永遠不會背叛你。見過無數剖析女性單身貴族的文字,說她們之所以找不到合適的結婚物件是因為1234甲乙丙丁。卻素來少有人問一句:為什麼她們,一定要結婚呢?前幾日看到這樣幾句話,說“我們仍然同我們的祖母輩一樣愛著男人;不過對她們而言,那是他們的糧食,而對我們,那是我們深愛的零食;他們自以為是我們的真理,事實上不過是我們偶爾拿來的論據;他們以為是我們的太陽,事實上不過是想到了會往包裡揣一個的手電筒……”大意如此,原文不記得了。愛情或許是糖果和冰淇淋,美味的,卻並不是必須的,甚至,最終是有害的。倘若能夠得到,或許不錯;倘若不能抑或放棄,也不必可惜。我並不諱言自己在感情方面的遲鈍和冷漠。或者,用一位友人的概括,“後知後覺+沒心沒肺”。同時我對於婚姻制度本身缺乏認同感這個重要原因,也驅使我沒有任何興趣去投身於這一場曠日持久的事業。如果世人所認可的最終奮鬥目標是一個我所始終懷疑的結局,那麼這個過程本身,又能夠有多少吸引力也就可想而知。我不贊成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專有或者佔有關係,我更不願意被稱呼為XX的XX:以個人的身份面對這個世界,而不是他人或者某個團體的從屬或者附庸,這是我所一直努力的方向。即便如此,我仍舊願意相信,儘管我本人並不能夠認同,更不可能履踐這樣一種心理狀態,或許,它還是存在著的,或者,曾經存在過,或者,將會存在。因而,祝福世界上所有自認為愛著的人們,用各自的方式,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