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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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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淮北日月升

    這是一個爭論很久的問題了。

    一般來講,正常的事故處理程式是,發生事故後,報警,有交警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判斷,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各方協商解決,或者傷者到法院起訴肇事者和相關的保險公司。

    法院介入處理後,一般是先核定總損失額,然後減去交強險賠償限額(有責最多12.2萬,無責最多1.21萬),剩餘的部分按比例分擔。

    現在各方爭議比較大的問題是,從發生事故到訴訟結果出來,至少要幾個月的時間,這期間需要的費用從哪裡來。因為往往在這個階段,各方會扯皮。醫院說,我們不是慈善機構,我們的正常執行也需要錢,因此,危重病號可以走綠色通道先搶救,脫離危險後需要先交錢再就醫,任何人不能例外。傷者認為,你們撞傷了我,應當你們拿錢。肇事者認為,我買了保險,應當保險公司出錢。保險公司認為,現在責任劃分未知,我為什麼拿錢?等法院判了再說。

    因此,往往在這幾個月的時間裡,傷者最需要錢,但各方都不願意出錢,雖然按規定可以憑交警的墊付通知拿到保險公司的一萬元墊付,但是如果傷情較重的話,無疑杯水車薪(例如進了重症監護室,一萬元撐一天還不一定夠,如果是做手術,術前檢查差走一遍不多就光了)。其實發生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在於目前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從發生事故到判決結果出來這幾個月(甚至一兩年),需要的醫藥費從哪裡來。

    因此建議相關部門認真調查研究,完善對這一問題的法規制定。最好是:發生事故後,責任方應及時繳納醫療墊付款保證及時充分就醫,責任方不繳納醫藥費的,應予以處罰。

    其餘的問題,在別的題目中已經回答過,不再重複。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17246567836680450/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1033335899685133/

  • 2 # 司法搬磚碼字er

    要看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用來確定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然後雙方應當按照事故責任的劃分比例來承擔責任。

    如果事故認定書認定對方應當承擔責任,而對方不願意先行墊付傷者的醫療費,傷者可以在治療時先自行支付醫療費,儲存好治療期間的住院病例,醫療費票據等證據。

    待治療結束後,攜帶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肇事方賠償相關事故損失。

  • 3 # 西門一笑

    現在國內有個很怪的現象,就是無論怎麼區分責任,作為機動車一方如果前期不給傷者墊付醫藥費都會被噴。生命權屬於誰?是不是傷者自己?您老人家都受傷了還不搶救要緊?緊急境況幾分鐘都有可能要命。自己沒錢看病麼?非的等著機動車主掏錢?他後期不賠付有法律途徑可以追討啊?只要機動車手續齊全保險完善,駕駛員沒有酒駕毒駕,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後至醫療結束後憑票據是直接賠付的。假如說傷者的醫療費用比較巨大,也可在急救後要求保險公司進行先行支付。出了事故不馬上搶救治療,而是一味地追車主掏錢,個人認為撞的太輕事故不大,還不如直接協商私了划算。

  • 4 # 帶走你靈魂的人

    什麼都不要管,喊他找保險公司,甚至喊他去法院起訴你和保險公司,法院會判保險公司賠錢了事,你千萬不要墊醫療費用,警察要扣車就讓他扣,到期後就得歸還,扣車期間的停車費用由交通管理局支付。

  • 5 # LJB彼岸

    這個問題有點模糊了,首先說機動車撞人有幾種情況,其一行人正常行走在人行道上 被機動車碰撞!其二 行人行走在沒有劃定人行道的鄉間村道被機動車碰撞!其三 根本沒有在道路上活動的人群 被失控的機動車碰撞!以上幾點應該由機動車負完全責任!那些橫穿高速公路 闖紅燈 翻越隔離綠化帶或隔離圍欄的人 如果被機動車碰撞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該讓她掉眼淚,不該讓她又心碎,歌名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