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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306443199508

    看人。

    我結婚的時候,確切講是確定戀愛之前,男方的婚房就已經買好了,180平,重要地段,市值挺高的。我老公當時一個人是貸不下來的,所以加了公婆的名字,他佔80%,公婆合佔20%,還貸是由公婆的公積金,還有公婆的工資還。我老公當時工作沒兩年,沒什麼存款。又非要看上這個房子,公婆比較疼他,借了姑媽幾十萬買的。然後還錢也是公婆還的。

    以上是背景,談戀愛之前就已經發生的事情,結論是和我半毛錢關係沒有。既沒有我的利益,也不需要我貼錢或者還錢,因為後來公婆工資和公司分紅又漲了,到婚前,姑媽的錢已經還清了,而且連結婚的錢也存出來了。

    到結婚的時候,房有了、車有了、裝修傢俱全都有了,沒花我一毛錢,也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然後他家正常的出了彩禮,連現金帶鑽戒黃金,大約總計20多萬。我當然是要出嫁裝的,但是房車什麼都有了,不需要貼,我爸媽就直接給了我60萬現金(裡面含彩禮的現金8萬,等於我家貼了52萬,鑽戒和黃金都隨我帶到小家庭了。)

    這60萬,加上婚禮份子錢(主要是同學朋友同事的以及一些長輩見面禮,不多,大概十幾萬;其他大頭就是親戚長輩們的禮錢,我們都分別還給各自爸媽了,我們希望爸媽手裡寬裕些),我和老公買了點金條,當時黃金是低價;蜜月;又買了套小房子,我倆共同的名字。首付40萬,貸款共同付。總之,花的光光的,一毛沒剩...

    說到這裡,看上去似乎是我虧了。因為大房子我沒份,小房子我佔一半,但是首付是我家出的(並沒有用到彩禮錢,首付40,彩禮錢8,我爸媽實際出了52,剩下的錢,無論是蜜月還是投資,都是共同的,我也就不說了),還貸是婚後的共同財產,理論上我應該是佔30%+0.5*70%=65%才對。這也就類似題目中“男方首付,共同還貸”的情況了。

    但實際上呢?實際就是,當我公婆看到我爸媽這麼暢快時,忽然覺得很不好意思,覺得既然你們這麼有誠意,我們也不能落後啊!於是一口氣就把酒席、菸酒喜糖、婚慶、照相、所有租車等等雜項,通通全包了,大概40多萬。也就是說,整個結婚過程,我爸媽就是掏了52萬,別的一毛錢也沒出過(除了我爸媽派發鄰居的喜糖,這種幾百的小錢,這總不好意思問公婆要吧)。

    而公婆呢,實際上差不多出了60多萬。20萬給女方的錢和物,40多萬婚禮錢。

    而收穫其實是我和老公共享的,共同的投資品、共同的蜜月和婚禮、共同的新房產。這麼說的話,兩家付出相差不大,收穫也差不多。又因為大家都很敞亮有誠意,具體流程四個長輩也不多插嘴,全是我們倆自己定的。整個過程其樂融融,一點矛盾都沒有。

    但是如果換成愛計較或者愛算計的人,無論哪一方出了這麼一個人,過程能這麼愉快嗎?如果男方計較婚禮錢出多了,女方計較房子應該自己佔大頭了,全都著眼於小節,怎麼可能有大體的和諧呢?

    所以回到問題,“男方首付、共同還貸”,這根本不是問題,而只是某一條具體的情況而已。加沒加女方名字?彩禮和嫁妝什麼情況?婚禮錢誰出的?車子呢?裝修傢俱呢?每改變一條,就會有一個不同的答案。

    歸根結底,你們是不是真的想認真結個婚?如果是,你想不想有一個完美的婚禮?

    完美的婚禮,不是說多豪華多精緻,而是這個過程是否愉快,沒有人偷雞、也沒有人受傷。你先做到不去算計別人,也不要一味傻傻的倒貼,拿出自己理應該有的誠意,然後再去看看對方拿出誠意了沒有。你自己不付出光想著對方付出,你自己付出了結果熱臉貼冷屁股,都是不可取的。

    總之,雙方應該是一個戰線的,共同的目標是完成愉快的婚禮;而不是站在戰場的兩端,互相猜疑和算計,無論最後哪一方勝了,婚姻本身都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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