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無權調查總統,因為總統隨時可以解僱FBI局長,事實上,特朗普已經因為FBI曾經調查他的“通俄門”事件(在競選期間)而解僱了FBI局長科米。
如果美國總統真的被控嚴重違法,國會可以設立獨立檢察官,以對總統展開獨立調查,之後將結果交給國會,讓國會投票決定是否彈劾總統。總統犯罪被彈劾後,將會被免職,由副總統代替。至於總統被免職後是否會被繼續追究責任直至坐牢,目前並不知道。因為美國曆史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位總統被彈劾成功過。
不過“獨立檢察官”制度在1999年已經被終結,所以對現總統的違法行為,目前還真的沒有什麼的好的辦法。
美國實施的政體是“三權分立”,這個制度最核心的原則就是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互相獨立。三個權力互相獨立,互相平等,互相制約。總統代表的行政權雖然不高於司法和立法權力,但是也不低於司法和立法權力。
如果美國總統涉嫌犯罪,FBI作為總統下屬的機構,是無法展開獨立調查的。除非FBI的局長私下裡下令調查,但這樣一來,總統隨時有權力撤銷FBI局長的職務,並要求停止調查。比較典型的就是現總統特朗普和FBI局長科米之間的情況,因為特朗普在選舉期間曾經被爆料“通俄”,科米下令FBI展開調查,特朗普正式就任以後,隨即下令罷免科米。尤其具有戲劇性的一幕,就是科米知道自己被總統解職的訊息,最開始竟然是在電視節目上——可見特朗普對科米的不滿。
科米被解職
如果總統真的犯有刑事案件,此前,美國國會將投票是否同意任命一位獨立於司法部的、享有特權的法律界人士或法學家出任檢察官,對整個事件進行重新調查。這名檢察官就被稱為“獨立檢察官”。
1978年,在尼克松水門事件後,美國國會先後通過了《政府行為道德法》和《獨立檢察官法》,將獨立檢察官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自“水門事件”以來,美國曾八次啟用獨立檢察官,其中包括調查卡特總統白宮班子領導人喬丹等人使用可卡因案,調查卡特總統的白宮預算局長蘭斯、里根總統的勞動部長唐諾和里根總統秘書米斯的涉嫌貪汙案,調查“伊朗門事件”,調查克林頓總統的“白水門事件”和緋聞案等等。
最近的一次,是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和白宮實習生莫妮卡·萊溫斯基的性醜聞被曝光後,國會眾參兩院一致透過設立獨立檢察官,對轟動全美乃至全世界的“拉鍊門”醜聞展開調查。國會任命獨立檢察官斯塔爾用了四年多的時間,耗費了納稅人4000多萬美元來調查克林頓的白水案和緋聞案,結果非但沒有告倒克林頓,反而引得美國公眾極其反感和厭惡。
克林頓和萊溫斯基的案件就導致國會啟用“獨立檢察官”
這也導致《獨立檢察官》法案在美國岌岌可危。1999年當該法到期時,國會經過長達數月的聽證會後,一致認為該法的實踐已失敗,是“企圖在現行的三權分立制度中強行加入第四權”。這個以維護司法公正名義而誕生的獨立檢察官制度在實行21年後走向了終結。據報道,在獨立檢察官制度被廢除以後,按照司法程式,它的部分職權將重新落在美國司法部的身上。一旦需要,司法部長將任命一位檢察官對有問題的高官進行調查,而且會制定相應的制約機制。
但是由於司法部長也是總統的下屬,所以這一招其實對總統並不好使。
FBI無權調查總統,因為總統隨時可以解僱FBI局長,事實上,特朗普已經因為FBI曾經調查他的“通俄門”事件(在競選期間)而解僱了FBI局長科米。
如果美國總統真的被控嚴重違法,國會可以設立獨立檢察官,以對總統展開獨立調查,之後將結果交給國會,讓國會投票決定是否彈劾總統。總統犯罪被彈劾後,將會被免職,由副總統代替。至於總統被免職後是否會被繼續追究責任直至坐牢,目前並不知道。因為美國曆史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位總統被彈劾成功過。
不過“獨立檢察官”制度在1999年已經被終結,所以對現總統的違法行為,目前還真的沒有什麼的好的辦法。
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美國實施的政體是“三權分立”,這個制度最核心的原則就是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互相獨立。三個權力互相獨立,互相平等,互相制約。總統代表的行政權雖然不高於司法和立法權力,但是也不低於司法和立法權力。
如果美國總統涉嫌犯罪,FBI作為總統下屬的機構,是無法展開獨立調查的。除非FBI的局長私下裡下令調查,但這樣一來,總統隨時有權力撤銷FBI局長的職務,並要求停止調查。比較典型的就是現總統特朗普和FBI局長科米之間的情況,因為特朗普在選舉期間曾經被爆料“通俄”,科米下令FBI展開調查,特朗普正式就任以後,隨即下令罷免科米。尤其具有戲劇性的一幕,就是科米知道自己被總統解職的訊息,最開始竟然是在電視節目上——可見特朗普對科米的不滿。
科米被解職
如果總統真的犯有刑事案件怎麼辦?如果總統真的犯有刑事案件,此前,美國國會將投票是否同意任命一位獨立於司法部的、享有特權的法律界人士或法學家出任檢察官,對整個事件進行重新調查。這名檢察官就被稱為“獨立檢察官”。
1978年,在尼克松水門事件後,美國國會先後通過了《政府行為道德法》和《獨立檢察官法》,將獨立檢察官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自“水門事件”以來,美國曾八次啟用獨立檢察官,其中包括調查卡特總統白宮班子領導人喬丹等人使用可卡因案,調查卡特總統的白宮預算局長蘭斯、里根總統的勞動部長唐諾和里根總統秘書米斯的涉嫌貪汙案,調查“伊朗門事件”,調查克林頓總統的“白水門事件”和緋聞案等等。
最近的一次,是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和白宮實習生莫妮卡·萊溫斯基的性醜聞被曝光後,國會眾參兩院一致透過設立獨立檢察官,對轟動全美乃至全世界的“拉鍊門”醜聞展開調查。國會任命獨立檢察官斯塔爾用了四年多的時間,耗費了納稅人4000多萬美元來調查克林頓的白水案和緋聞案,結果非但沒有告倒克林頓,反而引得美國公眾極其反感和厭惡。
克林頓和萊溫斯基的案件就導致國會啟用“獨立檢察官”
這也導致《獨立檢察官》法案在美國岌岌可危。1999年當該法到期時,國會經過長達數月的聽證會後,一致認為該法的實踐已失敗,是“企圖在現行的三權分立制度中強行加入第四權”。這個以維護司法公正名義而誕生的獨立檢察官制度在實行21年後走向了終結。據報道,在獨立檢察官制度被廢除以後,按照司法程式,它的部分職權將重新落在美國司法部的身上。一旦需要,司法部長將任命一位檢察官對有問題的高官進行調查,而且會制定相應的制約機制。
但是由於司法部長也是總統的下屬,所以這一招其實對總統並不好使。
目前特朗普一直陷在“通俄門”事件中,民主黨人在國會里對特朗普政府窮追猛打,迫使特朗普不得不解僱大量政府高官,甚至波及特朗普最鍾愛的女婿。所以,目前看起來,美國國會和公眾還是認為,面對總統的違法行為,國會的彈劾可能更有效,更省錢,遠比調查真相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