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約規則:1.確定修約間隔
(1) 指明將數值修約到n位小數;
(2) 指明將數值修約到“個”數位;
(3) 指定將數值修約到“十”、“百”、“千”數位。
2.進舍規則(四捨六入五留雙)
(1)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小於5, 則捨去, 保留其餘各位數不變。
(2)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大於5, 則進一, 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
(3)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是5, 且其後有非0數字時進一, 即保留數字的未位數字加1。(無論5前面是單雙,都進一。)
(4)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為5, 且其後無數字或皆為0時, 若所保留的末位數字為奇數(1, 3, 5、7、 9)則進一, 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數字為偶數(0, 2, 4、 6、8), 則捨去。即“奇進偶不進”。
(5) 負數修約時, 先將它的絕對值按上述的規定進行修約, 然後在所得值前面加上負號。
3.不允許連續修約
擬修約數字應在確定修約間隔或指定修約數位後一次修約獲得結果, 不得多次按2規則連續修約。擴充套件資料:所謂有效數字,具體地說,是指在分析工作中實際能夠測量到的數字.
所謂能夠測量到的是包括最後一位估計的,不確定的數字.
我們把透過直讀獲得的準確數字叫做可靠數字;
把透過估讀得到的那部分數字叫做存疑數字.
把測量結果中能夠反映被測量大小的帶有一位存疑數字的全部數字叫有效數字.
修約規則:1.確定修約間隔
(1) 指明將數值修約到n位小數;
(2) 指明將數值修約到“個”數位;
(3) 指定將數值修約到“十”、“百”、“千”數位。
2.進舍規則(四捨六入五留雙)
(1)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小於5, 則捨去, 保留其餘各位數不變。
(2)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大於5, 則進一, 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
(3)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是5, 且其後有非0數字時進一, 即保留數字的未位數字加1。(無論5前面是單雙,都進一。)
(4) 擬捨棄數字的最左一位數字為5, 且其後無數字或皆為0時, 若所保留的末位數字為奇數(1, 3, 5、7、 9)則進一, 即保留數字的末位數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數字為偶數(0, 2, 4、 6、8), 則捨去。即“奇進偶不進”。
(5) 負數修約時, 先將它的絕對值按上述的規定進行修約, 然後在所得值前面加上負號。
3.不允許連續修約
擬修約數字應在確定修約間隔或指定修約數位後一次修約獲得結果, 不得多次按2規則連續修約。擴充套件資料:所謂有效數字,具體地說,是指在分析工作中實際能夠測量到的數字.
所謂能夠測量到的是包括最後一位估計的,不確定的數字.
我們把透過直讀獲得的準確數字叫做可靠數字;
把透過估讀得到的那部分數字叫做存疑數字.
把測量結果中能夠反映被測量大小的帶有一位存疑數字的全部數字叫有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