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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20817145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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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探先生
食用硝學名亞硝酸鈉,在滷製品中作用是防腐、上色、增加風味。但有毒,不能過量食用。
世界食品衛生科學委員會1992年釋出的人體安全攝入亞硝酸鈉的標準為0~0.1㎎/㎏體重;若換算成亞硝酸鹽,其標準為0~4.2㎎/60千克體重,按此標準使用和食用,對人體不會造成危害。
按GB2760規定量新增,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g/kg,肉食中亞硝酸鈉殘留量在罐頭中不得超過0.05g/kg;肉製品不得超過0.03g/㎏。
食用硝學名叫做亞硝酸鈉
亞硝酸鈉(NaNO2 ) 是肉製品生產中最常使用的一種食品新增劑。
亞硝酸鈉是一種強氧化劑,進入血液後與血紅蛋白結合,導致組織缺氧,使人體出現青紫而中毒。亞硝酸鈉的外觀與食鹽極為相似,容易被誤用。
作為食品新增劑亞硝酸鈉允許加到醃臘肉製品類、醬滷肉製品類、燻燒烤肉類、油炸肉類、西式火腿類、肉灌腸類、發酵肉製品類、肉罐頭及肉製品加工中,他的特點是可以增加肉類的鮮度,並有抑制微生物的作用,有助於保持肉製品的結構和營養價值。
亞硝酸鈉的缺點也很明顯,由於他是食品新增劑中毒性較強的物質,人體極限攝入量一次最多不能超過0.3 G,如果超過這一極限攝入量,就會造成人體亞硝酸鈉中毒,甚至死亡。因此,在食品生產時應儘量少用或不用。食品新增劑亞硝酸鈉的標準號為StandardNo:GB1886.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