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裝置情況、熟悉安規,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並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准的人員擔任。 《電力安全施工工作票實施細則》填寫說明: 5.1 施工單位欄 填寫施工企業名稱和施工專案(專案部、施工單位)名稱,如:××公司220kV××變電站建設工程專案,××公司220kV××變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專案部,××供電公司××縣供電公司。 5.2 施工隊(公司)及編號欄 填寫施工隊(公司、工區)名稱、施工班組名稱。編號採用十位數,前四位為年份,中間為二位月份,後四位為作業票流水號。如:“NO.2010010002”。 5.3 施工任務及人員分工欄 (1)施工內容:填寫某一具體的施工作業專案。如“基礎混凝土澆築”、“鐵塔組立”、“配變安裝”等。 (2)施工地點(範圍):線路施工應寫明電壓等級、名稱和杆塔編號或起止編號;變電施工應寫明施工站(所)的電壓等級、名稱和具體施工位置;火電及其它施工應寫明施工專案或標段名稱和具體施工位置;如“××變電站220kV配電裝置××間隔”、“ 220kV××輸電線路××號(或××號~××號)鐵塔”、 “××發電廠擴建工程××標段××號主廠房××號定子”等。 (3)技工人數:填寫參加本票所列施工任務中的所有技術人員(不包括施工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監護人)、技術工種(含特殊工種)人員數。 (4)勞務人數:填寫只能從事指定的人力作業專案(如抬、扛、挖等)的勞務配合人員。 (5)作業點專(兼)職安全監護人:填寫指定的作業點專職安全監護人或施工負責人指定的作業點兼職安全監護人。 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等施工專案,重大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作業專案,須指定專職安全監護人。 (6)施工人員分工:填寫具體施工人員的姓名、人數和具體任務。同一施工作業專案施工班若分成若干個作業小組,填寫各小組的負責人姓名、人數和具體任務;各小組的負責人是本作業小組施工範圍內的兼職安全監護人。 5.4 計劃施工時間欄 由施工負責人根據施工計劃及實際工作情況填寫。 5.5 危險點及安全技術措施欄 (1)主要危險點辨識:結合作業指導書,針對施工任務、作業環境、作業方法及施工機具等進行危險點辨識,填寫主要危險點。 (2)安全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項:結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應主要危險點,編制防範措施。 5.6 施工負責人簽名欄 施工負責人填寫本票1-3項後簽名並填寫時間。 5.7 審查人及簽發人意見欄 安全員、技術負責人及作業票簽發人應針對本票所列施工任務及人員安排、主要危險點辨識及安全控制措施的符合性、必要性、完備性及可操作性依次簽署明確意見並簽名,必要時應在填寫補充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項。 5.8 確認現場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及施工負責人佈置的任務,施工人員簽名欄 施工負責人帶領施工人員進入工作現場,向全體施工人員交待施工任務及現場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每位施工人員確認施工負責人佈置的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後,在施工負責人收執的安全施工作業票上分別簽名,工作方可開工。 5.9 每日開、收工時間及現場安措情況欄 (1)開工時間及收工時間:依次填寫每日施工作業的實際開、收工時間。其中最後一次收工時間應為該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實際終結時間。 (2)現場安措情況:施工開始、結束前及施工期內每天開、收工前,施工負責人應對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合格後簽名。5.10備註欄 填寫與本施工相關而在其它欄目無法填寫的內容,如工作變動、延期情況、與需要採取的特殊配合措施(如電氣工作票、熱力機械工作票或動火工作票、電力線路配合停電措施單等)的所屬關係等;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裝置情況、熟悉安規,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並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准的人員擔任。 《電力安全施工工作票實施細則》填寫說明: 5.1 施工單位欄 填寫施工企業名稱和施工專案(專案部、施工單位)名稱,如:××公司220kV××變電站建設工程專案,××公司220kV××變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專案部,××供電公司××縣供電公司。 5.2 施工隊(公司)及編號欄 填寫施工隊(公司、工區)名稱、施工班組名稱。編號採用十位數,前四位為年份,中間為二位月份,後四位為作業票流水號。如:“NO.2010010002”。 5.3 施工任務及人員分工欄 (1)施工內容:填寫某一具體的施工作業專案。如“基礎混凝土澆築”、“鐵塔組立”、“配變安裝”等。 (2)施工地點(範圍):線路施工應寫明電壓等級、名稱和杆塔編號或起止編號;變電施工應寫明施工站(所)的電壓等級、名稱和具體施工位置;火電及其它施工應寫明施工專案或標段名稱和具體施工位置;如“××變電站220kV配電裝置××間隔”、“ 220kV××輸電線路××號(或××號~××號)鐵塔”、 “××發電廠擴建工程××標段××號主廠房××號定子”等。 (3)技工人數:填寫參加本票所列施工任務中的所有技術人員(不包括施工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監護人)、技術工種(含特殊工種)人員數。 (4)勞務人數:填寫只能從事指定的人力作業專案(如抬、扛、挖等)的勞務配合人員。 (5)作業點專(兼)職安全監護人:填寫指定的作業點專職安全監護人或施工負責人指定的作業點兼職安全監護人。 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等施工專案,重大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作業專案,須指定專職安全監護人。 (6)施工人員分工:填寫具體施工人員的姓名、人數和具體任務。同一施工作業專案施工班若分成若干個作業小組,填寫各小組的負責人姓名、人數和具體任務;各小組的負責人是本作業小組施工範圍內的兼職安全監護人。 5.4 計劃施工時間欄 由施工負責人根據施工計劃及實際工作情況填寫。 5.5 危險點及安全技術措施欄 (1)主要危險點辨識:結合作業指導書,針對施工任務、作業環境、作業方法及施工機具等進行危險點辨識,填寫主要危險點。 (2)安全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項:結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應主要危險點,編制防範措施。 5.6 施工負責人簽名欄 施工負責人填寫本票1-3項後簽名並填寫時間。 5.7 審查人及簽發人意見欄 安全員、技術負責人及作業票簽發人應針對本票所列施工任務及人員安排、主要危險點辨識及安全控制措施的符合性、必要性、完備性及可操作性依次簽署明確意見並簽名,必要時應在填寫補充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項。 5.8 確認現場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及施工負責人佈置的任務,施工人員簽名欄 施工負責人帶領施工人員進入工作現場,向全體施工人員交待施工任務及現場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每位施工人員確認施工負責人佈置的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後,在施工負責人收執的安全施工作業票上分別簽名,工作方可開工。 5.9 每日開、收工時間及現場安措情況欄 (1)開工時間及收工時間:依次填寫每日施工作業的實際開、收工時間。其中最後一次收工時間應為該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實際終結時間。 (2)現場安措情況:施工開始、結束前及施工期內每天開、收工前,施工負責人應對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合格後簽名。5.10備註欄 填寫與本施工相關而在其它欄目無法填寫的內容,如工作變動、延期情況、與需要採取的特殊配合措施(如電氣工作票、熱力機械工作票或動火工作票、電力線路配合停電措施單等)的所屬關係等;其它應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