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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鞅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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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鼎AD
這是個偽命題,拆遷就會富,可能有極個別人會一夜暴富,但絕大多數都不會富。作者以前也當過拆遷戶,我家房子在城裡的黃金地段,如你以為屬於寸地寸金,那就大錯特錯了!我家臨街有兩個商鋪,兩個院落,住房面積實測1千多平米,但從拆遷辦那裡計算的補償款,才給102元一平方,一千多平方,也就一萬多元,連10萬都沒達到。這幾千一萬多塊錢,算不上所謂財富,更不會記入什麼經濟增長中!我回遷的住房,是磚混單元房僅60餘平方,相反倒補了拆遷辦近3萬元,現在成了老舊小區正在改造,改造工作2個月了至今還沒完工!
拆遷了就可以實實在在地拿到錢,這個就是居民的個人財富的增長,包括房產的價值。根據2019年胡潤的財富報告,人均家庭財富達到600萬以上就基本上可以進入1%的有錢人群體,一次拆遷輕鬆擊敗99%的家庭不是夢!
可對於拆遷的財富既不計入GDP的增長中?筆者也只是用自己的觀點進行自圓其說吧!
居民的補償款或安置房本身不是產生GDP的最終方法,即便計入的GDP部分也只是其中很多的一部分,如以生產法進行計算GDP,那麼房產每平米的建安成本也就是3000~4000元/平米,一套房產計入50萬的GDP增加值也就紅上了天,跟房產的價值幾百萬不能相提並論。那麼到底如何來計算GDP的增長值呢?
我們就舉一個例證來說明!某村的拆遷安置戶100戶,平均每戶安置房產300平米,全村共計30萬平米的建築面積。由於拆遷的土地面積也是30萬平米,容積率為1.0。開發商透過設計方案的論證,把區域的住宅容積率做到了2.0,那麼建築面積就是60萬平米。由於房產的建安成本為5000元/平米,而房產銷售價格5萬/平米。這樣60萬平米的建安成本為30億,如果不考慮中間環節,那麼就是創造了GDP30億。可是,另外還有30萬平米的房產需要銷售,這樣按照5萬/平米,就可以銷售額達到150億,扣除工程費用後的剩餘利潤和土地收入120億,這部分就納入到開發商的利潤和地方的稅收及土地收入中,總共合計150億。雖然居民安置的房產創造的GDP增長值才每平米5000元,可實際是間接創造25000元/平米,其中2萬/平米納入到了銷售房產的部分中,這也是間接地推動了GDP的增長。而居民的房產或財富增加的部分又如何產生GDP呢?這下次有機會再進行論述。而且對推高整個居民財富又有何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