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診斷為精神病,是個人肯定都會感到恐懼。而精神疾病的診斷帶有醫生經驗和主觀的判斷部分,不像感冒、胃炎這些病可以透過驗血、拍片等進行檢查,如果被精神科醫生判斷為某種精神疾病,這種判斷的依據有時候看得見摸不著,自己彷彿無處辯解,於是對於精神病可能會產生一點恐懼,甚至於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一種恥辱,不好意思告訴別人自己有精神病,於是則更可能導致大眾害怕自己被診斷為精神病。
那麼現實中真的會存在精神科醫生誤診的情況嗎?答案是的確有。再加上一些媒體比如電影中對一些精神病例的描繪,更加重了人們對精神病人以及精神病院的恐懼。但是說實話,真正的生活中還是很少聽說這種正常人被錯誤診斷為精神病的情況,大家其實大可不必擔心。
當然,這種坑爹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發生的。那如果不幸輪到了自己,該怎麼辦呢?退一萬步講,就算被不靠譜的精神科醫生錯誤地診斷為了精神病,或者你被人迫害了而被診斷為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病院也不是你想住就能住的。
而且就算你是被人陷害而荒謬地被診斷為精神病患者,根據國家精神衛生法,哪怕你是精神分裂症,只要你對自己和周圍人沒有明顯傷害,只要你想要出院,醫院沒有權力不讓你出院;另外,法律也規定,就算一個人存在妄想、出現幻覺,ta也可以拒絕吃藥,哪怕醫生和家屬是打著為患者負責的名義強迫自己吃藥,當事人也有權利拒絕接受這種強迫的吃藥行為。這屬於當事人的人權。雖然這在平時看來挺難實踐的,但是法律確實有這樣的規定,哪怕醫生強調精神病人不懂這些病理,需要吃藥才能緩解症狀,只要對方不願意吃藥,便可以不吃,除非出現了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情況,醫生才會採取一些強制的措施。
那麼我們回到問題,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很簡單,只要你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是刻意地表現出正常的智商就可以了。
那如何說服一個真正患有精神病的人吃藥呢?大部分患者都是願意吃藥並接受治療的,當然也有人會在發作期因為感受到不安全而拒絕吃藥。這需要一個過程,我們不指望一次兩次就能夠說服一個病人,如果能夠輕易地說服病人,那他一定沒有處在發病狀態。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當患者發現周圍人真的對自己沒有威脅後,自己也意識到自己的確需要幫助,權衡下來還是能夠接受藥物的,不然自己只能反覆地生活在失去控制之中。
最後,給大家舉個例子,大家自己分析下“葛優”是怎樣得到醫生們的認可,從精神病院出來的。
電影《大腕》裡面葛優因為冒充精神病被關進醫院,後來大夫們給他做測試,他說了一個笑話,然後就透過測試放出來了。
(葛優):有那麼一家瘋人院,瘋人院病人太多,都是傻子,醫院裡的醫生和護士人手又不夠,院長就想了一個主意:用病人管病人。每層樓裡選一個病人當樓長,當然得選那種神志比較正常的。於是院長就來到了一樓,他拿著個蘋果問他們這是什麼?好多病人搖頭。(關之琳):哎~~。(葛優):這時候突然有一個病人舉手:“我知道”。院長說:“你說你說。”“蘋果”。院長說:“幹什麼用的?”“吃的”院長說好你就是一樓的樓長。(關之琳著急):哎,他們在測試你呀,你不要搞砸啦。(葛優):院長又來到了二樓,他拿了一個香蕉問病人:“誰能告訴我這是什麼?”病人都表示不知道,忽然又有一個病人舉手;“是香蕉”院長問:“幹什麼用的?”“吃的”院長問:“怎麼吃啊?”“剝開吃”“好,你就是二樓的樓長”院長又來到了三樓,他拿了一個(故作撓頭狀想不起來的樣子)...... 那個......有一大喇叭,還有一搖把兒,會唱歌的,那是......那是什麼什麼來著?(看臺上一醫生不屑的喊道):“留聲機”。(葛優一拍手):你就是三樓的樓長。
如果被診斷為精神病,是個人肯定都會感到恐懼。而精神疾病的診斷帶有醫生經驗和主觀的判斷部分,不像感冒、胃炎這些病可以透過驗血、拍片等進行檢查,如果被精神科醫生判斷為某種精神疾病,這種判斷的依據有時候看得見摸不著,自己彷彿無處辯解,於是對於精神病可能會產生一點恐懼,甚至於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一種恥辱,不好意思告訴別人自己有精神病,於是則更可能導致大眾害怕自己被診斷為精神病。
那麼現實中真的會存在精神科醫生誤診的情況嗎?答案是的確有。再加上一些媒體比如電影中對一些精神病例的描繪,更加重了人們對精神病人以及精神病院的恐懼。但是說實話,真正的生活中還是很少聽說這種正常人被錯誤診斷為精神病的情況,大家其實大可不必擔心。
當然,這種坑爹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發生的。那如果不幸輪到了自己,該怎麼辦呢?退一萬步講,就算被不靠譜的精神科醫生錯誤地診斷為了精神病,或者你被人迫害了而被診斷為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病院也不是你想住就能住的。
而且就算你是被人陷害而荒謬地被診斷為精神病患者,根據國家精神衛生法,哪怕你是精神分裂症,只要你對自己和周圍人沒有明顯傷害,只要你想要出院,醫院沒有權力不讓你出院;另外,法律也規定,就算一個人存在妄想、出現幻覺,ta也可以拒絕吃藥,哪怕醫生和家屬是打著為患者負責的名義強迫自己吃藥,當事人也有權利拒絕接受這種強迫的吃藥行為。這屬於當事人的人權。雖然這在平時看來挺難實踐的,但是法律確實有這樣的規定,哪怕醫生強調精神病人不懂這些病理,需要吃藥才能緩解症狀,只要對方不願意吃藥,便可以不吃,除非出現了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情況,醫生才會採取一些強制的措施。
那麼我們回到問題,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很簡單,只要你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是刻意地表現出正常的智商就可以了。
那如何說服一個真正患有精神病的人吃藥呢?大部分患者都是願意吃藥並接受治療的,當然也有人會在發作期因為感受到不安全而拒絕吃藥。這需要一個過程,我們不指望一次兩次就能夠說服一個病人,如果能夠輕易地說服病人,那他一定沒有處在發病狀態。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當患者發現周圍人真的對自己沒有威脅後,自己也意識到自己的確需要幫助,權衡下來還是能夠接受藥物的,不然自己只能反覆地生活在失去控制之中。
最後,給大家舉個例子,大家自己分析下“葛優”是怎樣得到醫生們的認可,從精神病院出來的。
電影《大腕》裡面葛優因為冒充精神病被關進醫院,後來大夫們給他做測試,他說了一個笑話,然後就透過測試放出來了。
(葛優):有那麼一家瘋人院,瘋人院病人太多,都是傻子,醫院裡的醫生和護士人手又不夠,院長就想了一個主意:用病人管病人。每層樓裡選一個病人當樓長,當然得選那種神志比較正常的。於是院長就來到了一樓,他拿著個蘋果問他們這是什麼?好多病人搖頭。(關之琳):哎~~。(葛優):這時候突然有一個病人舉手:“我知道”。院長說:“你說你說。”“蘋果”。院長說:“幹什麼用的?”“吃的”院長說好你就是一樓的樓長。(關之琳著急):哎,他們在測試你呀,你不要搞砸啦。(葛優):院長又來到了二樓,他拿了一個香蕉問病人:“誰能告訴我這是什麼?”病人都表示不知道,忽然又有一個病人舉手;“是香蕉”院長問:“幹什麼用的?”“吃的”院長問:“怎麼吃啊?”“剝開吃”“好,你就是二樓的樓長”院長又來到了三樓,他拿了一個(故作撓頭狀想不起來的樣子)...... 那個......有一大喇叭,還有一搖把兒,會唱歌的,那是......那是什麼什麼來著?(看臺上一醫生不屑的喊道):“留聲機”。(葛優一拍手):你就是三樓的樓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