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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林悟道《韓非子-守道》 第十一章 立法

    紅林悟道《韓非子-守道》上一節韓非子主要講了執法嚴格在朝堂上的極致效果:君享玉堂之福,臣盡朝堂之職,君臣無害,國泰民安。和諧順暢的君臣關係是天下太平的表現,也是歷史上君臣一直在追求的目標。關係順暢表現在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各取其利,互不侵權越職,互不侵佔循私,而要實現這一切唯有依法治國,嚴格執法。從順應自然的“道”,到遵循社會的“禮”,再到遵守國家的“法”,無不為君臣的行為、百姓的生活、社會的發展指明瞭方向,制定了規則,但有一點就是要嚴格執行,沒有執行一切都是白說,執行不嚴反而禍患無窮。所以韓非子一再強調要輕罪重罰,一定要執法必嚴。國家律法首管君主,再治臣子,最後才規範民眾,君臣關係的好與壞最能說明國家律法的完與缺,執行的嚴與松。

    韓非子為我們展顯了完善的律法與嚴格執法的極致效果,一是社會無奸無惡,百姓安居樂業,二是朝堂無害無恙,君臣政通人和,這不就是我們一直嚮往的美好生活嗎。韓非子講完嚴格執法的效果後,回過頭來再講立法的意義,他說“服虎而不以柙,禁奸而不以法,塞偽而不以符,此賁、育之所患,堯、舜之所難也。”意思是:制服老虎而不用籠子,禁止奸邪而不用刑法,杜絕虛假而不用符信,這是孟賁、夏育感到擔心的,也是堯、舜感到為難的。孟賁,戰國時期秦國的著名勇士;夏育, 戰國時衛國勇士, 傳說力能拔牛尾, 舉千鈞重鼎。就是這樣的勇士在不借助外力(虎柙)的情況下也無法制服猛虎。堯、舜這樣賢明的君主在不借住外力(律法)也無法禁奸邪與偽詐,可見置柙立法的重要性。先賢正是看到了人在自然威脅與人性陰暗面前力量的有限,僅憑人自身的力量是無法戰勝的,所以發明了工具與規則,讓工具與規則來放大人的主觀能動性,繼而產生如“道”一般的力量來管理社會治理國家。“道”能託舉並執行自然,“法”則能託舉並執行社會,這就是道法的力量,而這種力量是自然而然產生,人只是這種力量的應用者,我們既不能創造這種力量,更不能凌駕於這種力量之上,所以我們可以替天行道,只能依法而為,絕不能逆法而行。

    世間邪毒、社會奸惡如同猛虎惡兕,如果沒有國家律法進行管治,虎兕就會傷害民眾,如果執法不嚴就是虎兕出柙危害更甚。正是基於以上原因立法才顯的極其重要,韓非子認為“故設柙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立法非所以備曾、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盜蹠也;為符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眾人不相謾也。”意思是:所以設下籠子,不是用來防備老鼠的,而是為了使怯懦的人也能制服老虎;立下法度,不是用來防備曾參、史紹的,而是為了使庸君也能禁止盜蹠;製作符信,不是用來防備尾生的、而是為了使大家不再互相欺詐。

    韓非子的意思很明確,立法就是要讓社會的管理者(執政者)有治國的工具可用,立法的目的不是為防小賊,而是讓普通百姓有抵抗強暴者的依據,執法個體者再怯懦也能依據國家律法制服奸邪。同樣,國家律法是社會信用的建立者與保障者,有了國家立法就能杜絕尾生悲慘故事的發生。尾生,說的是春秋時期有一位叫尾生的男子與女子約定在橋樑相會,久候女子不到,水漲,乃抱橋柱而死。後用尾生抱柱一詞比喻堅守信約。有了國家律法的保障,合約雙方就必須遵守約定,一旦違約就會受到處罰,處罰嚴格了毀約的人也就少了,社會信用也就建立起來了,完善的社會信用是社會健康發展的基礎。

    【服虎而不以柙,禁奸而不以法,塞偽而不以符,此賁、育之所患,堯、舜之所難也。故設柙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立法非所以備曾、史也,所以使庸主能止盜蹠也;為符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眾人不相謾也。】

    “怯弱能服虎,庸主能止盜,眾人不相謾”,這就是立法的原因,也是國家律法的功能。尤其是“怯弱能服虎”這一點對於普通民眾和社會來說很重要,是個體正義感與社會正能量的發源地,也是社會公平正義思想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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