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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高原創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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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秀峰美文
離婚了,還能正常聯絡的,估計也只是極少數。而不再聯絡的,應該是大多數。
這個問題的提法顯得過於籠統,我猜想提問者的本意,估計只是針對兩人之間的感情問題,不包括因為涉及子女方面的聯絡。那我就假設排除了因為共同子女撫養和生活學習方面的正常聯絡,聊一聊兩人之間是否還能正常聯絡的問題。
離婚,總是有原因的。但是,是否還在繼續聯絡,那就不一定了。
一般而言,離了婚之後,只要沒有了兩人之間關聯的事,這兩人都不會再聯絡了的。試想一下,如果離了婚,還能正常聯絡,這兩人腦子是不是有病?既然都還能正常聯絡,幹嗎要離婚?!
我們所指的正常聯絡,可不同於一般朋友的聯絡那麼單純,畢竟是曾經的夫妻,在正常聯絡時到底還能聊些什麼話題呢?莫非總有那麼多有關了工作上的、業務上的,或者還有其它無關於感情上聊不完的話題麼?真是活見鬼了!
感情是靠交流來滋養的,只要能夠交流,必定就有感情,哪怕只是一般朋友,有一定的感情因素存在,也才能保持密切的聯絡。所以,離婚了還能正常聯絡的話,他們不是腦子進水了,就是一對神經病患者。
愛與被愛,都是受傷害,離婚,選擇,就不是不再愛了,因為傷太深,為啥還聯絡呢?精神不愛了,但身體還愛,離婚了,也要聯絡,不是捨不得,而是還有個年幼的孩子,它是無辜的,不能讓它少了應該有的愛,當父母的,是兩人衝動,可,孩子太可伶,等它長大,它懂事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