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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輻射防護標準GB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對於放射性工作人員的劑量當量限值的規定為:
年劑量當量限值,全身均勻外照射50mSv/年、眼晶體150mSv/年、其他單個器官或組織500mSv/年,特殊照射:一次不大於lOOmSv,一生中不大於250mSv。
應急照射:一次不大於250mSv。在射線防護計算中,一般按全身均勻外照射取劑量當量限值,即50mSv/年,以此可換算出月、周、日、時的劑量當量限值,月劑量當量限值為50/12=4.16mSv/月;
周劑量當量限值為50/50=lmSv/周;日劑量當量限值為l/6=167μSv/日;每小時劑量當量限值為167/8=21μSv/h。
擴充套件資料
輻射防護的原則:
對於因進行任何活動,而增加了個人或群體的輻射照射,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在其一九九零年的建議書(第60號刊物)內,列出三項基本輻射防護原則:
實踐的正當化 ─ 任何涉及輻射照射的行動都必須具備充分理由,即該行動對受照射的個人或社會利多於弊;
防護的最最佳化 ─ 個人劑量及受輻射照射的人數,應在合理可行和顧及經濟和社會因素的情況下減至最少;
以及個人劑量限值 ─ 個人所受的照射須符合劑量限值,確保沒有人需要承受不能接受的輻射危害。
對於因核意外而令自然環境輻射水平增加,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在其一九九零年的建議書(第60號刊物)及一九九一年的建議書(第63號刊物)內。
均建議需進行干預(即透過某些活動影響已存在的照射原因,從而降低總照射量),保障受到影響的人的健康,其防護原則為:
正當化 ─ 在降低劑量而減少危害的同時,干預本身帶來的危害與代價,包括社會代價,必需是值得的。
最最佳化─ 干預的形式、規模及持續的時間應當謀求最最佳化,令減低輻射危害而得到的好處,扣除干預帶來的危害後,得到最大的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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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輻射防護標準GB18871—2002“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對於放射性工作人員的劑量當量限值的規定為:年劑量當量限值,全身均勻外照射50mSv/年、眼晶體150mSv/年、其他單個器官或組織500mSv/年,特殊照射:一次不大於lOOmSv,一生中不大於250mSv。應急照射:一次不大於250mSv。在射線防護計算中,一般按全身均勻外照射取劑量當量限值,即50mSv/年,以此可換算出月、周、日、時的劑量當量限值,月劑量當量限值為50/12=4.16mSv/月;擴充套件資料輻射防護的原則:對於因進行任何活動,而增加了個人或群體的輻射照射,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在其一九九零年的建議書(第60號刊物)內,列出三項基本輻射防護原則:實踐的正當化 ─ 任何涉及輻射照射的行動都必須具備充分理由,即該行動對受照射的個人或社會利多於弊;防護的最最佳化 ─ 個人劑量及受輻射照射的人數,應在合理可行和顧及經濟和社會因素的情況下減至最少;以及個人劑量限值 ─ 個人所受的照射須符合劑量限值,確保沒有人需要承受不能接受的輻射危害。對於因核意外而令自然環境輻射水平增加,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在其一九九零年的建議書(第60號刊物)及一九九一年的建議書(第63號刊物)內。均建議需進行干預(即透過某些活動影響已存在的照射原因,從而降低總照射量),保障受到影響的人的健康,其防護原則為:正當化 ─ 在降低劑量而減少危害的同時,干預本身帶來的危害與代價,包括社會代價,必需是值得的。最最佳化─ 干預的形式、規模及持續的時間應當謀求最最佳化,令減低輻射危害而得到的好處,扣除干預帶來的危害後,得到最大的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