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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地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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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間那些事兒
事情大致情況是這樣的,王小姐(租客)透過自如民宿平臺上預定了5天房間。到期前陳先生(房主)詢問她是否還要續訂,王小姐表示同意並透過微信向陳先生支付了續租5天的費用(1440元)。後來王小姐和陳先生說自己事情提前辦完了,要求退四天沒住的房費。陳先生認為不符合平臺規定,不提前7天打不能給退錢。
王小姐認為房主故意欺負外地人,於是在退房前把鑰匙孔用502膠水堵了,還把數百隻牙刷全部撕開,整整一箱餐巾紙用水泡,沐浴液等產品全部倒出來丟進垃圾桶。她覺得還不解氣,將房間內連續幾天的水電空調24小時不間斷使用,後來經物業統計至少流掉了幾十噸水。
拿法律說事兒可以,但也請注意個人素質王小姐出門在外選擇民宿,應該只不是為了省錢,為的是更有品質休息,她住了5天后又選擇續租,說明之前應該是很滿意的。
但由於行程改變,希望提前退租情有可原,遭到陳先生“霸王條款”無理拒絕後,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民宿平臺以及工商部門投訴,甚至可以透過媒體曝光。
王小姐這一波操作相信很多人想都想不到。她說的是沒錯,法律沒有規定租房使用多少水電,但堵鎖眼、扔洗漱用品東西算是故意破壞財產了吧,如果水將鄰居淹了,責任就更大了。
雖然中國法律只在民事賠償方面作出規定,陳先生也只能提前民事訴訟,但如果陳先生報警,一樣可以對她行政拘留,再嚴重一點會被列入不文明清單,恐怕以後旅行出差都會遇到困難。
和氣生財,切莫欺客房主陳先生同樣有過錯,他始終強調平臺規定提起7天退房,但嚴格說,王小姐續租透過微信轉賬接並沒有透過平臺,為何要求人家遵守這個規則。如果不是他一時疏忽,那就是在耍小聰,繞過平臺直接出租,想逃避一點平臺抽成。
租客選擇民宿就是看中與房主溝通方便,既然王小姐真的有事要離開,就應該坦誠協商,哪怕少扣一點費用也可以。如果妥善解決了,也許王小姐或者她朋友還會來。
整個事件就是普通租賃糾紛,事情鬧大源於雙方的不信任和溝通,像王小姐這樣被“欺負”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但很少見到這樣瘋狂報復手段,年輕人經常這麼大脾氣,遲早會闖禍的。
陳先生看起來像受害者,但如果總這麼做生意恐怕也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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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件事情我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我身上的。我2015年的時候在杭州餘杭區租了個房子,當時給房東談好,是每個月房租。350塊錢。押金100。
由於租的是民房,當時並沒有租賃合同。只是有口頭協議,因為當時考慮到杭州房租漲得比較快,特意問了一下房東關於房租的事情。房東說,房東說最多一年漲一次房租。
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房東以各種理由在一年內漲了我三次房租。理由很簡單,你不願意租你可以搬走,或者說是別人家都漲了,我們家也要漲。一點合約精神都沒有。甚至有一次臨近春節,我要回去過年,靠,我來年不會回來,想讓我提前交兩個月的房租。
而且在我租房期間。由於房東那裡有鑰匙,他想什麼時候去我房間,就什麼時候去我房間。根本不給我打招呼。根本不考慮個人隱私問題。
根本不去考慮給別人帶來了多少不便。別人把東西什麼都搬到這裡來,打算在這裡找工作,而你卻想著辦法去找別人房租。一句我們家的房子,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愛租不租。
對這種不要臉的行為。又沒有合同,拿這些房東也沒有辦法,作為房客心裡很氣憤,也是可以理解的。
雖然說我不贊同這位租客的做法,因為後果始終要自己承擔。可這位租客的心情。我可以理解,租房給錢理所當然。但作為房東也不能太過分。
對於租客這種恨的牙癢癢又無處發洩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只能說碰到了一個不知羞恥的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