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半場規則如下:
1、半場籃球賽規定比賽雙方只能有四名隊員報名參賽,同時上場比賽的人數是每隊3人,當有死球出現時,才可以換人,而且被換下的隊員,在整場比賽中就不能再次上場比賽,這與全場籃球賽有很大區別。由於場地小,所以進攻時間規定為二十秒,超過二十秒還未投籃,即為二十秒違例。
2、一方違例,球權將交由另一方,對於界外球、犯規、違例和投籃命中需要另一方發球時,都是在中圈罰球弧發球,如果出現爭球,則雙方隊員在罰球線進行跳球。球進後,由對方發球,發球隊員不能自己帶球或直接投籃,而是必須在罰球弧將球傳給己方其他隊員,只有隊長是唯一發言者。
3、每場比賽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各十分鐘,上下半場之間有五分鐘的休息時間,整場比賽雙方各有一次叫暫停的機會,暫停時間為一分鐘。
每位隊員允許犯規三次,出現第四次犯規則將被罰下場。全隊累計犯規次數超過五次時,將由對方球員罰籃兩次,每次搶到籃板均要迅速傳到三分線外。
4、否則被判違例,如果是對正在投籃的隊員犯規,如果球進,則不加罰,如果沒進則加罰一次,這點也與全場籃球很不相同。雙方開場時,以猜硬幣的方法來決定發球權,整場比賽時間到後,分數領先者為勝,如果出現平分,則雙方依次罰球,一方超出一分後結束,要是決賽需先加時三分鐘
時間規則:
1、每隊有3分鐘賽前熱身活動時間,如一方遲到15分鐘以上,則判該隊棄權,對方獲勝。
2、每場比賽中,一隊先打到12分並領先對方2分以上則為勝方,以20分鐘為限。
3、比賽時,實行“30秒”制。會有比賽監測員記錄時間。如一方在30秒內未投籃,監測員會作提示,超過30秒未投籃,則換髮球有一方罰球時,都不允許持球不傳或不罰球。如有此情況發生,比賽會停鍾,等在界內重新發球后再繼續計時。
4、每隊各有兩次45秒的暫停,暫停時不停鍾,僅最後三分鐘會停鍾。
5、打到20分鐘,以比分高的隊伍為勝方,若為平局,則再打加時賽,先得分的一方為勝方。
場地規則:
1、籃板的上沿、兩邊、下沿為場內物;支撐籃板的金屬槓為場外物。
2、各賽場都有各自界線,可由裁判、監測員檢查。
犯規及爭議規則:
1、任何有對裁判不尊敬行為的隊員將被停賽。場地監測員是志原的,他們是你的朋友,不是裁判,但他們慷慨地誌願作比賽計分員和監測員,如隊員對監測員有不尊敬的行為,也將被停賽。
2、隊長僅代表他所在的參賽隊伍,而非所有隊員,如有任何爭議,賽場管理人員會來解決,請不要對計分牌上的成績有任何反對意見,這將毫無作用。
比賽監測員、裁判、管理員對比賽有最終裁決權,爭議解決後比賽繼續,由此爭議將不再重提。解決爭議時,比賽將不停鍾,除非在比賽最後3分鐘才停鍾。
3、如在比賽過程中,有爭球,則由防守方發球。
4、裁判將判決所有犯規,比賽監測員將記錄所有的犯規。前6次犯規時,將由被犯規的隊至中場發球,第7次犯規以後,被犯規的隊員可罰球一次,罰球不論球進或不 進,都換髮球;第10次犯規後,被犯規的隊員可罰球一次,罰球進,則換髮球;罰球不進,則由罰球方發球。
5、如在投籃時被犯規,投籃進,此球算且換髮球,此次犯規記在計分表上。如投籃不進,則罰球一次。
6、公然犯規、技術犯規、故意犯規,或連續不當犯規的隊員將被逐出比賽。如果裁判決定犯規為公然犯規、技術犯規、故意犯規或連續不當犯規時,被犯規人員正投籃且投籃進,
則此球算並由被犯規方發球;如果被犯規隊員沒有投籃,則該隊員罰球一個並保留髮球權。如果有隊員打架,不論任何原因,都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7、每場比賽都會安排一名裁判或由賽事總負責人推選一名裁判,並由該裁判判罰。否則,則由參賽隊員各自判罰隊。
籃球半場規則如下:
1、半場籃球賽規定比賽雙方只能有四名隊員報名參賽,同時上場比賽的人數是每隊3人,當有死球出現時,才可以換人,而且被換下的隊員,在整場比賽中就不能再次上場比賽,這與全場籃球賽有很大區別。由於場地小,所以進攻時間規定為二十秒,超過二十秒還未投籃,即為二十秒違例。
2、一方違例,球權將交由另一方,對於界外球、犯規、違例和投籃命中需要另一方發球時,都是在中圈罰球弧發球,如果出現爭球,則雙方隊員在罰球線進行跳球。球進後,由對方發球,發球隊員不能自己帶球或直接投籃,而是必須在罰球弧將球傳給己方其他隊員,只有隊長是唯一發言者。
3、每場比賽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各十分鐘,上下半場之間有五分鐘的休息時間,整場比賽雙方各有一次叫暫停的機會,暫停時間為一分鐘。
每位隊員允許犯規三次,出現第四次犯規則將被罰下場。全隊累計犯規次數超過五次時,將由對方球員罰籃兩次,每次搶到籃板均要迅速傳到三分線外。
4、否則被判違例,如果是對正在投籃的隊員犯規,如果球進,則不加罰,如果沒進則加罰一次,這點也與全場籃球很不相同。雙方開場時,以猜硬幣的方法來決定發球權,整場比賽時間到後,分數領先者為勝,如果出現平分,則雙方依次罰球,一方超出一分後結束,要是決賽需先加時三分鐘
時間規則:
1、每隊有3分鐘賽前熱身活動時間,如一方遲到15分鐘以上,則判該隊棄權,對方獲勝。
2、每場比賽中,一隊先打到12分並領先對方2分以上則為勝方,以20分鐘為限。
3、比賽時,實行“30秒”制。會有比賽監測員記錄時間。如一方在30秒內未投籃,監測員會作提示,超過30秒未投籃,則換髮球有一方罰球時,都不允許持球不傳或不罰球。如有此情況發生,比賽會停鍾,等在界內重新發球后再繼續計時。
4、每隊各有兩次45秒的暫停,暫停時不停鍾,僅最後三分鐘會停鍾。
5、打到20分鐘,以比分高的隊伍為勝方,若為平局,則再打加時賽,先得分的一方為勝方。
場地規則:
1、籃板的上沿、兩邊、下沿為場內物;支撐籃板的金屬槓為場外物。
2、各賽場都有各自界線,可由裁判、監測員檢查。
犯規及爭議規則:
1、任何有對裁判不尊敬行為的隊員將被停賽。場地監測員是志原的,他們是你的朋友,不是裁判,但他們慷慨地誌願作比賽計分員和監測員,如隊員對監測員有不尊敬的行為,也將被停賽。
2、隊長僅代表他所在的參賽隊伍,而非所有隊員,如有任何爭議,賽場管理人員會來解決,請不要對計分牌上的成績有任何反對意見,這將毫無作用。
比賽監測員、裁判、管理員對比賽有最終裁決權,爭議解決後比賽繼續,由此爭議將不再重提。解決爭議時,比賽將不停鍾,除非在比賽最後3分鐘才停鍾。
3、如在比賽過程中,有爭球,則由防守方發球。
4、裁判將判決所有犯規,比賽監測員將記錄所有的犯規。前6次犯規時,將由被犯規的隊至中場發球,第7次犯規以後,被犯規的隊員可罰球一次,罰球不論球進或不 進,都換髮球;第10次犯規後,被犯規的隊員可罰球一次,罰球進,則換髮球;罰球不進,則由罰球方發球。
5、如在投籃時被犯規,投籃進,此球算且換髮球,此次犯規記在計分表上。如投籃不進,則罰球一次。
6、公然犯規、技術犯規、故意犯規,或連續不當犯規的隊員將被逐出比賽。如果裁判決定犯規為公然犯規、技術犯規、故意犯規或連續不當犯規時,被犯規人員正投籃且投籃進,
則此球算並由被犯規方發球;如果被犯規隊員沒有投籃,則該隊員罰球一個並保留髮球權。如果有隊員打架,不論任何原因,都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7、每場比賽都會安排一名裁判或由賽事總負責人推選一名裁判,並由該裁判判罰。否則,則由參賽隊員各自判罰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