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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一安鮮

    男方婚前買房只寫自己名字,婚後卻要求女方還月供,這完全是自私自利的行為,同為男性對這樣的行為唾棄加鄙視。

    希望女方可以嚴詞拒絕男方的要求,並且建議儘早離開對方,及時止損,不要把自己的青春浪費在這樣一個做事只考慮自己,不愛護老婆的男人身上。

    女人為什麼要結婚?是因為遇到了一個全心全意對自己好,自己認為對方靠譜的人,兩人的結合幸福感大於自己一人獨身。

    而你目前面對的男人是什麼?是一個精打細算,連自己老婆都計算在內的人。

    何苦非要跟這樣一個人度過下半生呢?你不覺得彆扭嗎?

    我個人的價值觀是,男女結婚,房子肯定由男方來負責購買,女方如果看男方因為還月供壓力大,可以承擔部分家庭的共同開銷(例如水電物業費等等),但也是在女方主動的前提下,而不是男方來要求女方還月供。

    請問你娶老婆是用來疼愛的,還是用來還房貸的?

    提問者提問男方是什麼想法?回答:就是一個徹頭徹尾自私自利的想法!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 2 # 小谷盤車

    其實如果想維繫婚姻或者感情的話可以付月供,但交易流水要保留,以後萬一分開可以追回或分得部分房產所有權。

    但這男人的人品和做法有待考量,供您參考。

  • 3 # 氣壯山河

    畸形婚戀,心懷鬼胎;動機不純,確也怪哉;不如趁早,珍惜時間!

    婚姻是夫妻自願,同心協力,共同組成的小家庭。常言道:“終身大事,非同兒戲”。新時代雖然是男女婚姻自由,但並非是隨意算計對方,或利用對方、實現自己私下的目的。如果真是這樣,也折射出德才、人品問題已被扭曲。或許成家也會經營難,立業難,嚴重者或許人生步履再遇難。

    既然在婚前有意願,或準備買房,這也說明雙方已有初始意願,結婚安家。但若還沒有結婚,婚前無論男女都已有一個家。這個家就是包括雙方父母在內的大家。如果女方及其父母,同意出錢,且願意放棄產權登記其姓名,這自然不是問題;如果女方及其父母不願意放棄,或反問男方為什麼?你這是何意?這就是考驗男方決斷力的時候,或許難以自圓其說。

    換個角度說,若男方變女方,女方是男方,結婚時買房要求你到他家,須出錢按揭,而不能記其產權人姓名,提出這同樣的問題,或更高要求,你願意嗎?這叫將心比心,人心換人心。

    如果購房後結了婚,無論男方或女方,還想給自己留一手,以防不測,是可以理解的,雖說按揭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有法律保護,但其作法不很正大。這恐怕至少是不信任的表現。就這種夫妻關係或相處質量而言,能夠維持多久,恐怕是個未知數。此時假如沒有帶小孩也罷,若帶有小孩,或經常鬧彆扭、鬧離婚,或給後代造成前娘後母的事實,將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而遺憾終身!

    無論男方或女方,若涉及夫妻信任、情感問題、資金與決策方面,都須有較好的信任基礎,如果缺乏,則應耐心培養。且應互敬互諒,不能將對方視為,是自己的“下屬”、“外姓人”、“傭人”、或唯我獨尊,或處處防著對方。特別要互相理解、尊重對方的人格尊嚴。並對自已的語言、行動負責。做一個心胸寬廣、誠實守信,對家庭有擔當的人。

    簡言之,父母是有恩於己的人,兄弟姐妹是情同手足的人。夫妻是陪伴自己走完人生里程的人。朋友,仔細想想,好好珍惜吧!

  • 4 # 大浪淘沙沙淘沙

    趁早拉倒吧!這種男人就是屎殼郎一身的屁。時間長了,沒有誰受得了。

    聰明過頭了就是蠢,這就跟那些買房自己花錢買,讓女方花錢裝修的是一個道理。也只有這種智商的人玩這種小把戲,連遮羞布都揭開了,還不夠清楚嗎?

    無論什麼時候,不要打房子的主意。這麼簡單,還要我來點破。這種人自私不說,從不會讓自己吃虧,就是結婚也要排除隱患,怕離婚分一半財產。不由讓我懷疑,他是否根本就沒有打算跟你過上頭。

    買房子不加你名字,卻要求你月供,除非嫁不出去了,供就供吧。只要不離婚,房子最後還是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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