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線檢查(如胸部透視拍片、胃腸鋇劑造影拍片等)是醫生檢查、診斷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少患者是免不了要接受X射線檢查的。X射線是一種波長很短的電磁波,有較強的穿透人體組織的能力,能清晰地看清人體某些組織和器官的活動狀態。同時還可使人體體液和組織細胞產生一些物理與生物化學的變化,因此,X射線能引起人體不同程度的損傷。
X射線對人體的有害效應可分為兩類,一類稱為隨機效應,主要指致癌效應(含白血病)及遺傳效應(即由於染色體畸變和基因突變,影響到受照者的後代)。隨機效應發生的機率(而非其嚴重程度)與受照的劑量相關,但不會存在劑量的閾值,也就是說,並非一個人受照的劑量達到某個值,就一定會發生這種有害效應。而是受照的累積劑量越高,發生的機率就越大。
另一類稱為非隨機效應,其嚴重程度取決於所受劑量的大小。這種效應有一個明確的劑量閾值,在閾值以下不會見到有害效應,包括放射性面板損傷、白內障、生育障礙等。
常規X射線檢查,可引起隨機效應的發生,但機率非常小,而非隨機效應是可避免的,一般不會發生。
第一原則:該照的才照
自上世紀60年代起,隨著對射線有害效應的深入認識和科學的發展,輻射防護的工作也日趨完善,目前X射線檢查是在照射條件最最佳化的基礎上進行的,給患者帶來的利益完全超過了其不可避免的輻射危害。像一次胸透檢查不可能導致明顯的非隨機效應,即導致面板損傷、白內障、生育障礙等;就隨機效應(致癌、致基因突變)來說,一次胸透的總危險度也不過百萬分之幾。
此外,評價醫療照射是否安全,不能單純以患者受照劑量的大小為依據,而要對照給患者帶來的醫療利益與可能導致的危害進行全面權衡。如放射治療惡性腫瘤,患者區域性接受累積達數千戈瑞(劑量的單位)的照射,也認為是正當的、無可非議的,因為它可以延長患者的壽命。
相反,如果沒有必要,即使給患者區域性進行幾個戈瑞的照射,也是不應該的。因為它不能給患者帶來任何利益,只會因為照射而產生某種可能的危害。這是目前輻射防護的第一原則。
兒童孕婦:重點保護物件
放射線可使卵細胞的染色體發生畸變或基因突變,繼而引起早期流產,或者胎兒出生後出現智力低下、唇裂(即兔唇)、肢體缺損等先天性的致死、致畸、致癌、發育遲緩和遺傳方面的疾患。因而對婦女,特別是懷孕初期的婦女,放射線的防護尤為重要。
一般來說,X射線對胎兒的影響主要是在妊娠第2至12周之內,而在妊娠12周後接受X射線檢查,幾乎不會造成胎兒畸形,而在28周以後接受X射線檢查則無影響。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凡育齡婦女接受X射線檢查的,應在月經來潮第一天算起的10天內進行,稱為“十日律”。所以,婚後欲孕婦女如須做X射線檢查,除病情急需外,一般宜在月經期10天內進行較為安全,否則,應採取嚴格的避孕措施。對於孕婦來說,在妊娠第12周內應避免做X射線檢查,儘可能採用其他檢查方法來替代。若在妊娠期進行X線射檢查,其X射線劑量應儘可能小,檢查時間和照射範圍應儘量減到最低限度。孕婦應主動向醫生說明。
目前有些中小學校甚至幼兒園在組織學生進行體檢時,檢查專案往往有“胸透”一項,這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因為據《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衛生防護及影像質量保證管理規定》中的第三章《受檢者的防護》第十三條規定:對嬰、幼、兒童、青少年(未滿17週歲)的體檢,不應將X射線檢查列入常規檢查專案。這條規定是從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不必要的照射出發的。
對於孕婦、兒童等這些特定人群,確實應儘量避免X射線檢查,但為診斷疾病的需要,也不必因噎廢食。
X射線檢查(如胸部透視拍片、胃腸鋇劑造影拍片等)是醫生檢查、診斷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少患者是免不了要接受X射線檢查的。X射線是一種波長很短的電磁波,有較強的穿透人體組織的能力,能清晰地看清人體某些組織和器官的活動狀態。同時還可使人體體液和組織細胞產生一些物理與生物化學的變化,因此,X射線能引起人體不同程度的損傷。
X射線對人體的有害效應可分為兩類,一類稱為隨機效應,主要指致癌效應(含白血病)及遺傳效應(即由於染色體畸變和基因突變,影響到受照者的後代)。隨機效應發生的機率(而非其嚴重程度)與受照的劑量相關,但不會存在劑量的閾值,也就是說,並非一個人受照的劑量達到某個值,就一定會發生這種有害效應。而是受照的累積劑量越高,發生的機率就越大。
另一類稱為非隨機效應,其嚴重程度取決於所受劑量的大小。這種效應有一個明確的劑量閾值,在閾值以下不會見到有害效應,包括放射性面板損傷、白內障、生育障礙等。
常規X射線檢查,可引起隨機效應的發生,但機率非常小,而非隨機效應是可避免的,一般不會發生。
第一原則:該照的才照
自上世紀60年代起,隨著對射線有害效應的深入認識和科學的發展,輻射防護的工作也日趨完善,目前X射線檢查是在照射條件最最佳化的基礎上進行的,給患者帶來的利益完全超過了其不可避免的輻射危害。像一次胸透檢查不可能導致明顯的非隨機效應,即導致面板損傷、白內障、生育障礙等;就隨機效應(致癌、致基因突變)來說,一次胸透的總危險度也不過百萬分之幾。
此外,評價醫療照射是否安全,不能單純以患者受照劑量的大小為依據,而要對照給患者帶來的醫療利益與可能導致的危害進行全面權衡。如放射治療惡性腫瘤,患者區域性接受累積達數千戈瑞(劑量的單位)的照射,也認為是正當的、無可非議的,因為它可以延長患者的壽命。
相反,如果沒有必要,即使給患者區域性進行幾個戈瑞的照射,也是不應該的。因為它不能給患者帶來任何利益,只會因為照射而產生某種可能的危害。這是目前輻射防護的第一原則。
兒童孕婦:重點保護物件
放射線可使卵細胞的染色體發生畸變或基因突變,繼而引起早期流產,或者胎兒出生後出現智力低下、唇裂(即兔唇)、肢體缺損等先天性的致死、致畸、致癌、發育遲緩和遺傳方面的疾患。因而對婦女,特別是懷孕初期的婦女,放射線的防護尤為重要。
一般來說,X射線對胎兒的影響主要是在妊娠第2至12周之內,而在妊娠12周後接受X射線檢查,幾乎不會造成胎兒畸形,而在28周以後接受X射線檢查則無影響。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凡育齡婦女接受X射線檢查的,應在月經來潮第一天算起的10天內進行,稱為“十日律”。所以,婚後欲孕婦女如須做X射線檢查,除病情急需外,一般宜在月經期10天內進行較為安全,否則,應採取嚴格的避孕措施。對於孕婦來說,在妊娠第12周內應避免做X射線檢查,儘可能採用其他檢查方法來替代。若在妊娠期進行X線射檢查,其X射線劑量應儘可能小,檢查時間和照射範圍應儘量減到最低限度。孕婦應主動向醫生說明。
目前有些中小學校甚至幼兒園在組織學生進行體檢時,檢查專案往往有“胸透”一項,這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因為據《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衛生防護及影像質量保證管理規定》中的第三章《受檢者的防護》第十三條規定:對嬰、幼、兒童、青少年(未滿17週歲)的體檢,不應將X射線檢查列入常規檢查專案。這條規定是從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不必要的照射出發的。
對於孕婦、兒童等這些特定人群,確實應儘量避免X射線檢查,但為診斷疾病的需要,也不必因噎廢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