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禍害”論調的根源在於一個急速嬗變的社會里的家庭架構的失衡趨勢。
最簡單的家庭架構往往由父母和子女組成。影響家庭產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婚姻制度的產生。最早的婚姻制度由女性主導,她們尋求穩定配偶的目的在於共分撫養後代的負擔。所以在早期的婚姻制度中並不關心後代的生理學父親是誰,重要的是社會學父親。
這個三角形的結構在數千年的演進裡不斷複雜,不斷擴大,最終出現了家族式的複合形態。但是剝去一切外殼,最本質的還是小家庭的父母子女二代三元結構。
這個結構,是抵禦風險的最有效、穩定的結構。
家庭關係的核心問題是權力問題,父輩一代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掌握家庭的支配權力,他們的代價都是需要承擔起經濟義務及其派生。用解決開支(實際上就是一力承擔外來風險)的義務換取話語權。而作為子女的孩子在幼時所享受的撫養特權正是由讓渡家庭話語權得來。此外,他們還負有一種隱形義務,就是時刻準備著未來成為這個小家庭權力的最新接班者,挑起負擔開支、贍養父母的義務。
不可忽視的是,子女也可能會結成新的家庭,所以往往需要分別主導兩個家庭(父母——“我”;“我”與妻子\丈夫——兒女),這樣並行的勢態不會持續很久,隨著父母的去世,“我”的第一個家庭就徹底消亡,權利與義務隨之慢慢消失。
但是“我”在長大成人,接過家庭話語權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
“父母”是曾經的統治階級,
“我”從被統治階級被提拔為統治階級
而家庭中從此就沒有一個貨真價實的被統治者。
我用讓渡自身利益所取得的話語權是不完整的,是偽話語權,我所付出的利益遠少於被捆縛的義務。而父母,還是可以依據自身優勢有支配我的權利,“我”還是不自由。
問題就出現在這個“不自由”上。
在一個極度穩定的緩慢的社會框架下,我的這種不公會被自我忽略。因為長期收益來看,我從這份穩定的社會關係裡的獲取頗為客觀,同時社會輿論、思潮、人際關係都是壓倒我的、將我束縛在這個位置的力量。
而在社會快速變化,流動性不斷變大時,子女一輩所接觸到的海量新訊息都會把舊思維衝得粉碎;子女順著階梯爬上下一個階層的可能性愈發增大;子女擺脫穩定卻又冗長乏味的舊生活的機會更加顯著。
他們看見了從未見過的曙光,卻又驚訝地回頭發現曾經廕庇自己的父母能力有限,並且早已將一個空頭“家主”的位置讓給了自己,自己不但好處有限,還需要肩負起贍養的鉅額負擔。更可怕的是,父母從未鬆手支配權,還在利用一切可行方法干擾乃至代替我做出人生的決定。
這樣的父母干預所產生的後果,最輕是延緩我藉助社會階層動盪邁入下一個階層生活的步伐,重則徹底斷送我走向理想生活的可能。
而根源不過是父母試圖將我穩定在一個代際傳遞的、具有默契共識的舊家庭結構裡,用教條主義的方式重複著他們的父輩對他們的引導,並理所當然的認為這樣近乎真理的手法會把我帶入到他們概念裡的美好生活。但實際上子女一輩的眼界早已經擴大,看見了更多的可能,唯一需要的就是跳出這個圈層。
最後產生了鬥爭。鬥爭中的子女試圖向上爬,但是父母用經驗告訴他們:“不行”。並且用最為有效的家庭結構裹覆子女,所以子女在搖搖欲墜中對於整個家庭結構以及對立面的父母都產生了逆反情緒。
他們不願意放棄哪怕微小的可能性,還在投入到新生活的追逐裡。在他們的目光裡,身後的父母無疑是燒紅了眼之後的累贅乃至絆腳石。
所以你會看見他們奮力追求一種體面,後背卻因家人們的阻攔而破爛不堪。
在一幕體面與不體面交織的戲碼裡,理所當然地會扯下籌謀已久、精心描繪了一年又一年的紳士的面具,丟掉所有歲月靜好和小布爾喬亞情調,氣急敗壞的喊一句:“父母皆禍害!”
“父母皆禍害”論調的根源在於一個急速嬗變的社會里的家庭架構的失衡趨勢。
最簡單的家庭架構往往由父母和子女組成。影響家庭產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婚姻制度的產生。最早的婚姻制度由女性主導,她們尋求穩定配偶的目的在於共分撫養後代的負擔。所以在早期的婚姻制度中並不關心後代的生理學父親是誰,重要的是社會學父親。
這個三角形的結構在數千年的演進裡不斷複雜,不斷擴大,最終出現了家族式的複合形態。但是剝去一切外殼,最本質的還是小家庭的父母子女二代三元結構。
這個結構,是抵禦風險的最有效、穩定的結構。
家庭關係的核心問題是權力問題,父輩一代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掌握家庭的支配權力,他們的代價都是需要承擔起經濟義務及其派生。用解決開支(實際上就是一力承擔外來風險)的義務換取話語權。而作為子女的孩子在幼時所享受的撫養特權正是由讓渡家庭話語權得來。此外,他們還負有一種隱形義務,就是時刻準備著未來成為這個小家庭權力的最新接班者,挑起負擔開支、贍養父母的義務。
不可忽視的是,子女也可能會結成新的家庭,所以往往需要分別主導兩個家庭(父母——“我”;“我”與妻子\丈夫——兒女),這樣並行的勢態不會持續很久,隨著父母的去世,“我”的第一個家庭就徹底消亡,權利與義務隨之慢慢消失。
但是“我”在長大成人,接過家庭話語權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
“父母”是曾經的統治階級,
“我”從被統治階級被提拔為統治階級
而家庭中從此就沒有一個貨真價實的被統治者。
我用讓渡自身利益所取得的話語權是不完整的,是偽話語權,我所付出的利益遠少於被捆縛的義務。而父母,還是可以依據自身優勢有支配我的權利,“我”還是不自由。
問題就出現在這個“不自由”上。
在一個極度穩定的緩慢的社會框架下,我的這種不公會被自我忽略。因為長期收益來看,我從這份穩定的社會關係裡的獲取頗為客觀,同時社會輿論、思潮、人際關係都是壓倒我的、將我束縛在這個位置的力量。
而在社會快速變化,流動性不斷變大時,子女一輩所接觸到的海量新訊息都會把舊思維衝得粉碎;子女順著階梯爬上下一個階層的可能性愈發增大;子女擺脫穩定卻又冗長乏味的舊生活的機會更加顯著。
他們看見了從未見過的曙光,卻又驚訝地回頭發現曾經廕庇自己的父母能力有限,並且早已將一個空頭“家主”的位置讓給了自己,自己不但好處有限,還需要肩負起贍養的鉅額負擔。更可怕的是,父母從未鬆手支配權,還在利用一切可行方法干擾乃至代替我做出人生的決定。
這樣的父母干預所產生的後果,最輕是延緩我藉助社會階層動盪邁入下一個階層生活的步伐,重則徹底斷送我走向理想生活的可能。
而根源不過是父母試圖將我穩定在一個代際傳遞的、具有默契共識的舊家庭結構裡,用教條主義的方式重複著他們的父輩對他們的引導,並理所當然的認為這樣近乎真理的手法會把我帶入到他們概念裡的美好生活。但實際上子女一輩的眼界早已經擴大,看見了更多的可能,唯一需要的就是跳出這個圈層。
最後產生了鬥爭。鬥爭中的子女試圖向上爬,但是父母用經驗告訴他們:“不行”。並且用最為有效的家庭結構裹覆子女,所以子女在搖搖欲墜中對於整個家庭結構以及對立面的父母都產生了逆反情緒。
他們不願意放棄哪怕微小的可能性,還在投入到新生活的追逐裡。在他們的目光裡,身後的父母無疑是燒紅了眼之後的累贅乃至絆腳石。
所以你會看見他們奮力追求一種體面,後背卻因家人們的阻攔而破爛不堪。
在一幕體面與不體面交織的戲碼裡,理所當然地會扯下籌謀已久、精心描繪了一年又一年的紳士的面具,丟掉所有歲月靜好和小布爾喬亞情調,氣急敗壞的喊一句:“父母皆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