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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a在叢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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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成長記
你好,離職證明內容一般是人物、什麼時間、地點等內容,蓋公章。
中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佈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一般公司都會開,不想給開的嫌麻煩,這就是職業道德問題,說白了人品不行。不給開屬於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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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R雨哥
離職證明要怎麼開?
很簡單,一般在離職的時候直接找公司的人事部門開具就行,要注意離職證明得是書面的並且加蓋公司公章的哈。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回覆列表
離職證明就是證明你已經從原單位離職,你已經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的一種證明。
一般新入職的單位,都會要求員工出示上一家單位的離職證明。其目的也是避免一些勞動糾紛。
開離職證明的程式非常簡單。我的建議是在上家單位辦離職手續時,就準備好離職證明(不管你有沒有開始找新的工作),免得到新單位入職後再回原單位辦理也不方便。
一般正規單位,在員工離職時,會主動提供一份蓋好公章的離職證明。如果公司沒有給,那建議你自己做一份,打印出來,然後向人力資源部蓋章。附件模版供參考。
大家千萬不要嫌麻煩,就忽視離職證明的重要性。在一些大型企業入職時,離職證明時不必可少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