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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工作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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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這陽光正好
我們做的選擇,很大程度上都不可能是自己的選擇。
在自己沒有一個強大的自信心和能力之前,我們只能聽從別人的安排。
一來這是我們唯一能夠表現的負責任的態度。
我們需要做不喜歡的工作,只因為可以每個月有工資,可以負擔自己的生活,為以後的家庭和父母負責。
我們需要有穩定的環境,這樣父母和愛人不會為我們而煩惱和擔心,孩子也可以安心的成長。
二來這也是我們在沒有做好準備之前的唯一選擇。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有強大的承受能力去堅持自我的選擇,去面對可能朝不飽夕的生活,和巨大的精神壓力。即使他們做了自己的選擇,也不一定會因此而覺得快樂。
所以我們也不必因為是否做了屬於自己的選擇而耿耿於懷,只要我們的選擇是有意義的,是可以為身邊的人帶來快樂和幸福的,那就是值得的。
雖然我們可能暫時無法選擇自己想要的,但我們可以選擇向這個方向努力,只要不放棄選擇勇氣,等有了可以做出自我選擇的能力和條件之後,相信終究會實現:按照自己的選擇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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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蕭秋水
沒錯,那就是你的選擇,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迫,你至少要明白一點:這是你的選擇。
這是一個成人對自己的負責態度。
而很多人會說:這不是我的選擇,我是被迫的,我爸媽讓我這樣,我老公(或老婆)讓我這樣,為了孩子我只能這樣……
事實上,這是推卸責任。
我老早就認識到這一點,雖然我也經過了很多被迫的選擇。
大學畢業,我想從事自己的旅遊專業,希望進入被分配好的酒店去工作,但是我爸不讓,他動用關係讓我進入銀行,我也聽從了,於是開始了為時八年半的銀行工作。
但是我認真地去做了。
因為,雖然我是聽從了安排,但是,我父親並沒有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要求我必須這樣。我可以不聽,但是我沒有,那麼,這就是我自己的選擇,所以,我用心地去工作,學習陌生的知識和技能,在銀行裡站穩腳跟。
若干年後,家裡希望我相親,我也聽了,但是六十多次相親,我沒遇到喜歡的人。
此時,家裡希望我和一位軍人戀愛,我在父親的朋友的勸說下,同意交往。
但是,當家裡希望我訂婚的時候,我反抗了。
為此,我父親有兩年不理我,我叫他他也不答應,陷入長期冷戰中。
我很難過,我母親也很難過,我想我父親也是難過的,但是,只要我不答應,這個事情就解決不了。
後來我因為上網,遇到了心儀的人,戀愛、結婚,於是,完成了我的責任。
我從被動選擇,開始轉變為主動選擇。
後來,我離開了銀行,從那以後,有很多選擇都是我自己在做。
有些選擇,的確會讓父母傷心,但是,我的確不再因為顧及他們的意願而忽略了自我。
因為我慢慢地獨立了,從經濟到精神。
我愛他們,但是不會再以他們的意志安排自己的生活。
我負自己該負的責任,我也承擔相應的代價。
後來離婚,我並不曾後悔自己的決定,因為,這是我所選擇的伴侶,出了問題,我來承擔後果。
當年,我曾經問過父母姐妹:
你們能替我安排開始,但是結局,卻得我自己承受。
所以我拒絕了。
我想,如果每個人都能夠明白,選擇的意義是什麼,其實,生命就不一樣。
我們願意做出的犧牲,其實也是自願的,那些強迫,只是我們願意服從,不管是基於愛還是其他。如果不願意聽從,我們也可以走出其他的路。人生不過是綜合權衡,而成年人,不會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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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程度上,我們做的選擇都不是屬於自己的選擇。在選擇過程中,我們要考慮的東西太多,很多制約因素,我們無法不去衡量.其實都是平衡各種因素,自己的選擇也就不可能屬於自己了。人活著,其實沒有純粹為自己而活的,為父母,為家人等等,我們從來都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