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拒載乘客,是違章行為。民法的合同自由原則並不是說乘客有權利選擇司機,司機就有權利選擇乘客了。民法的自願、合同自由原則並非絕對,因為平等原則亦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制定合同時地位平等,計程車司機所屬公共運輸行業是社會公共事業部門,在經濟上屬於絕對強勢一方,乘客與之相比,財力與實力差之懸殊,屬於弱勢一方。現代合同理念中,為了保護弱勢方,創立了強制締約義務,即對某些民事主體施加與他人締結合同的義務,非有正當理由,該民事主體不得拒絕訂立該合同。如果沒有強制締約義務,就會導致壟斷或侵害消費者禮儀等影響社會公益的情況發生。因為個別消費者與龐大的商家比較,相差懸殊,消費者處於弱勢,也就是法律上所說的弱者。對於弱者,法律總是作出特別規定,進行特別的保護。強制締約義務有直接的強制締約和間接的強制締約,前者包括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承攬人的抵押權等等,後者包括了公用事業的強制締約義務、於特定身份或職業而發生強制締約義務。這裡的公用事業指供水、供電、供氣、運輸、醫院等。《合同法》第289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乘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由於義務不得違反,違反義務要負法律責任。負有強制締約義務的當事人在權利人要求時不得違反,違反時要負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說,負有強制締約義務的計程車司機不得拒絕乘客提出的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否則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於201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該規定第四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應當遵紀守法、文明行車、優質服務。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拒載;(二)議價;(三)途中甩客;(四)故意繞道行駛。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本條前款違法行為的,應當加強繼續教育;情節嚴重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其延期註冊。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一)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的;(二)未辦理註冊手續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三類行為屬拒載
1.車輛顯示停運標誌(暫停),駕駛員招攬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後拒絕載客的行為。
2.車輛處於待租狀態,駕駛員在得知乘客去向後拒絕載客的行為。
3.車輛接受了排程中心電話預約,未準點赴約並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為。
七種情況可拒載
1.乘客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招手攔車。
2.乘客攜帶違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及汙損車輛物品乘車。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無人監護下乘車。
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間到遠郊區縣而不按規定隨駕駛員進行登記。
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違反出租汽車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規定。
6.乘客攜帶寵物打車,司機也可以拒絕搭載。
7.在機場、火車站等設有計程車排程站點的地方,乘客應到指定地點排隊打車
據介紹,國貿、西單、公主墳、西直門、王府井等大商圈和集散區、四大火車站和機場是拒載行為高發區域。
為此,北京市出臺了多項整治措施。例如,市交通執法部門在拒載高發區域進行抽檢;首汽集團為了打擊拒載繞路等行為,規定一旦計程車司機拒載被乘客投訴,將被列入黑名單,這份違紀記錄將長期跟隨的哥,3次拒載的的哥將被解除合同。
計程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拒載乘客,是違章行為。民法的合同自由原則並不是說乘客有權利選擇司機,司機就有權利選擇乘客了。民法的自願、合同自由原則並非絕對,因為平等原則亦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制定合同時地位平等,計程車司機所屬公共運輸行業是社會公共事業部門,在經濟上屬於絕對強勢一方,乘客與之相比,財力與實力差之懸殊,屬於弱勢一方。現代合同理念中,為了保護弱勢方,創立了強制締約義務,即對某些民事主體施加與他人締結合同的義務,非有正當理由,該民事主體不得拒絕訂立該合同。如果沒有強制締約義務,就會導致壟斷或侵害消費者禮儀等影響社會公益的情況發生。因為個別消費者與龐大的商家比較,相差懸殊,消費者處於弱勢,也就是法律上所說的弱者。對於弱者,法律總是作出特別規定,進行特別的保護。強制締約義務有直接的強制締約和間接的強制締約,前者包括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承攬人的抵押權等等,後者包括了公用事業的強制締約義務、於特定身份或職業而發生強制締約義務。這裡的公用事業指供水、供電、供氣、運輸、醫院等。《合同法》第289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乘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由於義務不得違反,違反義務要負法律責任。負有強制締約義務的當事人在權利人要求時不得違反,違反時要負相應的責任。也就是說,負有強制締約義務的計程車司機不得拒絕乘客提出的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否則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於201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該規定第四十一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中,應當遵紀守法、文明行車、優質服務。出租汽車駕駛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拒載;(二)議價;(三)途中甩客;(四)故意繞道行駛。出租汽車駕駛員有本條前款違法行為的,應當加強繼續教育;情節嚴重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其延期註冊。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一)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的;(二)未辦理註冊手續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的;(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三類行為屬拒載
1.車輛顯示停運標誌(暫停),駕駛員招攬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後拒絕載客的行為。
2.車輛處於待租狀態,駕駛員在得知乘客去向後拒絕載客的行為。
3.車輛接受了排程中心電話預約,未準點赴約並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為。
七種情況可拒載
1.乘客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招手攔車。
2.乘客攜帶違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及汙損車輛物品乘車。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無人監護下乘車。
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間到遠郊區縣而不按規定隨駕駛員進行登記。
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違反出租汽車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規定。
6.乘客攜帶寵物打車,司機也可以拒絕搭載。
7.在機場、火車站等設有計程車排程站點的地方,乘客應到指定地點排隊打車
據介紹,國貿、西單、公主墳、西直門、王府井等大商圈和集散區、四大火車站和機場是拒載行為高發區域。
為此,北京市出臺了多項整治措施。例如,市交通執法部門在拒載高發區域進行抽檢;首汽集團為了打擊拒載繞路等行為,規定一旦計程車司機拒載被乘客投訴,將被列入黑名單,這份違紀記錄將長期跟隨的哥,3次拒載的的哥將被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