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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朋記錄v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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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今朝圖說
事件經過:
8月5日深夜,四川江油市詩城路,一名司機駕車將一名打雨傘的老人撞倒在地,司機下車檢視老人情況並撥打了報警電話,隨後安撫倒地的老人。這時,另外一輛轎車快速駛來,直接將兩人撞飛,並且加速逃離現場。逃逸車輛隨後與一輛貨車發生追尾,轎車司機再次逃逸。 8月8日,警方根據肇事車輛保險標誌上的一個名字,成功找到嫌疑人。7日,嫌疑人回到江油投案。目前,老人已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傷者仍在重症監護室。 老人雨天橫穿馬路時被黑色轎車撞倒,黑色轎車司機正在打電話報警。 撞人後未放警示標誌,5分鐘後,司機在對傷者進行安撫時,一輛白色小車快速駛來並直接將兩人撞飛,但該車輛並沒有停車,而是加速向涪江二橋方向逃逸。 此次事故造成老人谷某(化名)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被撞的司機袁某仍在ICU病房搶救中,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該怎樣做?
沒有車主願意交通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謹慎的車主哪怕開了很多年車,也未必知道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因為他之前就沒碰到過。我身邊就有一些10年以上老車主,無違章無事故的,那麼他們也相應會缺乏這方面的處理經驗,所以,今天的話題是聊聊遇到交通事故怎麼辦。
首先,駕駛員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然後及時報警並致電120,如果有人員傷亡,120可以第一位打。報警電話:122。其次在車禍現場後方50米處樹立三角警示牌,如果是高速上,則是150米外。但是一定要注意,你如果在車輛後方150米處放警示牌的行為是一個高危行為,尤其是高速上,一定保命第一,沿道路內側或者護欄外面行走,仔細觀察後方來車,切記!如果是晚上,城市道路放在車輛100米外,高速250米外!這個行為既是對後方車輛負責,也是避免二次車禍。如果有傷員,儘量不要移動傷者,除非你具備一定的急救知識。
第二種情況,如果只是輕微的交通事故,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尤其是早晚高峰,你們如果不快速處理,會讓道路堵成翔。中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條第二款規定,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在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記事故現場位置。
回覆列表
從現場監控來看,第一次事故的發生,行人自身負有責任,橫穿馬路,不走斑馬線,何況夜晚下雨天,視線差,道路滑,地面有反光。加上老人安全意識差,年紀大行動緩慢,觀察能力差,判斷能力差,一旦遇到突發情況,往往來不及反應,就已造成傷害。像這種情況,夜晚應該不要單獨外出,最起碼,要有人陪同,否則,不會發生悲劇。
其次,第一輛肇事小車責任也不小,夜晚雨天,不小心謹慎,又是斑馬線附近,不考慮行人出入,待發現前方有人,也許車速過快,雨天路滑,制動效果差,還是將人撞倒。司機立馬下車察看情況,並準備報警,做法是應該的。他下車的同時,開了應急燈,打著雙閃,以為安全措施到位了,其實,還是忽略了一點,不擺放安全警示牌,增加了風險因素,果然,第二次事故發生了。
第二輛肇事車性質就嚴重了,肯定車速快,要不,馬路中間有人不動,有車開著雙閃停著,儘管沒擺警示牌,稍微注意點,小心點,應該會發覺路面有情況,提早減速,也不會發生二次事故。最惡劣,最嚴重的,第二輛車明知撞倒人,不顧別人生死安危,不下車檢查情況,一不報警,二不打急救電話,而是倉皇逃逸,還是後面路過的好心司機報了警,並提供了線索。二次事故,結果釀成一死一傷慘劇。
出了事,不採取措施補救,不保護現場等待調查,尤其是撞了人,人命關天,肇事逃逸,又能逃多遠,逃多久,還是被抓獲歸案了,面臨審理,調查,後果如何,應該可想而知。
正是:平安駕駛多小心,路口注意行路人。遇上事故莫逃逸,要打急救要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