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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466551834232

    四年之後,1923年的7.18,成為兩人的決裂日。7月3日,兩人還同去過東安市場,到了7月14日,見魯迅日記所寫:“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餚,此可記也。”以往,魯迅家族的人都是聚在一起吃大鍋飯,他突然改吃獨食了,家裡肯定有異事發生。要知魯迅尤擅得理不饒人,且好絮絮責人,獨對此事一生緘默,內裡似有隱情不變亮出。而周作人同天日記,亦無記載。到了7月17日,周作人終於知道魯迅所為,在當天日記中錄下涉及跟魯迅決裂的十來字,後覺不妥,便“用剪刀剪去了”(見《知堂回想錄》之不辯解說)。

    又經一夜思考,周作人的情緒由震驚、憤怒趨向平靜,但以他對魯迅性格的瞭解,此事絕不能以沉默來聽之任之,他要給這位多年以來一直以兄長和家長自恃的人,顯示自己人格尊嚴的明確資訊。所以,來到7月18日,魯迅便接到了周作人的這封信,一封信斬斷了兩人的兄弟之情,也封住了兩人的解釋之口,給現代文學留下一個永久謎團。而魯迅日記對此竟然一字未提,他在躲避此事,竟不敢像個爺們一樣面對此事。日記並非給人看的,而是寫出來給自己解氣的,可性喜負氣的魯迅竟不留一字。

    讓我們去周作人的決裂信中尋些蛛絲馬跡。信之開頭直呼“魯迅先生”,口吻已是冷漠之極,形如對待路人,小弟與長兄兼家長之間的關係完全扯平。“我昨天才知道”,這一句暗伏殺機,可見以前不知道,那必是有關人格尊嚴的事件。“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既然我現在知道了,相比你也明白了,你應該知道我知道什麼了,沒必要在此披露了,以免大家難堪,我周作人給足你魯迅面子。所謂“過去的事”,說的是昨天剛得知的那種事,似不止一次,且持續較長。

    “不是基督徒”這句,道出自己不能像個教徒那樣忍辱負重,寬恕此事。“尚能擔受得起”,足見此事重大,對周作人算個大傷害,需要以意志來“擔受”。“不想責誰”,此言相當微妙,這裡的誰,既可暗指魯迅,又暗含一個巴掌拍不響之意,貌似涉及雙方,會不會自己的日本老婆信子也有一定的因素?周作人何等洞悉人性,自知這類複雜曲折事情,若想犁清細節,無異再辱一回。

    “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以俯瞰姿態,帶著無奈悲憫,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他周作人,更是受辱方,自在可憐之中。“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可見此事對他從前美好的冀望具有毀滅一擊,周作人能不頹嗎?他本是手不釋卷、目不窺園的一介書生,不料後院出醜,自己的媳婦紅杏不出牆,也在門口探一頭,美夢粉碎,心寒呀!這“真的人生”,便是周作人對現實的猝醒,在“真的人生”中,夢沒辦法再延續下去了。於是他“訂正思想”,改變自己以往過於理想化的幼稚,加入到“新的生活”,這新生活即是對魯迅、對人生、對魯氏大家庭的重新審視,過去的看法已絕然改變,跟魯迅的決裂已迫在眉睫。“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這是給魯迅下的免戰的戰書,要將兄長徹底逐出自己的生活。這已明確告訴魯迅,後院就是你的禁區,你不可越雷池一步。周作人在這裡要捍衛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絕不容許大哥插足,這是否意味著魯迅已然涉足周作人的私生活了?

    最後,勸誡魯迅要“安心,自重”,為弟的當然知道為兄的心性狹小多疑,必會寢室不寧,焦慮異常,所以勸其別自擾,沒事的,事過去就過去了,別老放在心裡,容易毀身子骨。“自重”一詞的延伸含義應是輕賤不如自重,可見當時魯迅對周作人家庭的侵擾已相當嚴重了。

    大感意外的是,魯迅對周作人的絕交採取預設態度,消極迴避,絕無辯解,與跟別人文筆論戰時那種匕首投槍般的風格,真是差得十萬八千里。這些天來,魯迅一篇小文也沒寫,默默望著弟弟言辭寥寥的絕交信,飲悶酒度日。8月2日,魯迅終於帶著妻子朱安,離開住了四年的八道灣大院,搬入西四磚塔衚衕61號小院。這是魯迅迴應周作人絕交信的惟一途徑——走為上,是息事寧人、擺脫尷尬的惟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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