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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車仁宗

    謝謝提問答:關於這個問題我真的無法回答!關於喝酒致死人命的事情時有發生,我本身也喝酒,所以我希望所有愛好喝酒的朋友們一定要適量,酒是好東西,促進血液迴圈,和朋友喝酒能促進之間的友誼!但一定要保持少喝,不要拼酒,現在國家已經頒佈法令!不管是同事聚會,還是同學聚會,如果出現以上問題,(喝酒致死)那所有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經濟賠償)所以我們最好是在聚會當中少喝酒,不喝酒以茶代酒,當然我也知道有的人貪酒,不喝正好,一喝就醉,這樣的人咱們儘量少喝他喝酒,說實話就是古老傳下來的酒有酒的文化!最好我們要量力而行吧。

  • 2 # 亮劍出彩虹shengli

    題者的問題沒有完全概述清楚,是自己個人喝酒致死亡還是朋友聚會飲酒致死亡?我明白題者所指是聚會飲酒致死亡的法律問題;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我們每個人誰也逃脫不了交際應酬,我不能指著評判法律的起始與初衷,但我能感覺到題者編輯同志的心思,肯定和現在的諸多聚餐喝酒導致人生傷亡事故發生的諸多案例、法律,和人們平常社交應酬帶來連帶賠償有關,其實就我個人而言我也不造成這樣的連帶責任,這裡面有太多的連帶責任話題,說起來違規,和時政敏感話題,在法律層面這個連帶(株連九族)是被禁止了,怎麼又在這裡用上了?可在債務民事糾紛上又被取消了?裡面還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舉,專業人士不比我傻;閒言不多述,那麼把話題轉回來死,應酬聚餐喝酒致死的問題,我覺得既是同桌都是關係不錯,如出現此無奈的意外本著人道主義朋友關係無論如何是要毫不猶豫的慷慨解囊,具體根據個人自己的能力而定,這是個良心問題,我想大多人會支援不逃避的,這也是主觀意識上的主動愛心幫助,也體現了互幫互助積極向上的精神,而不是用綁架形式強迫誰誰誰你要承擔連帶責任,嘴上不說心裡強烈反抗最後對薄公堂;

  • 3 # 朱雀店任慶剛

    喝酒致死的原因我總結如下:首先喝酒喪命的情況大都是多人群喝造成,一個人喝死的很少,除非遇到難事打擊很大很絕望想借酒消愁,也會致命。

    華人喝酒愛勸酒,目的就是灌醉你才能表達自己的誠意,當然很多時侯都是故意喝倒你,比誰能喝,比誰牛逼,你若不服就幹。喝死很多人了,但沒有人重視後果,就象農村結婚鬧洞房一樣,不分輕重,不計後果,亂鬧一通,真假不分導致悲劇,

    其實傳統的東西不一定都值得發揚,比如喝酒勸酒發酒令拼酒最後成拼命和結婚無輕重的鬧洞房,都是喪命的主要原因。國家應該明確下文除舊俗,文明喝自願喝,愛惜身體尊重生命。別在勸酒了。

  • 4 # 粉墨兒4

    謝謝!回答如下:喝酒致死肯定是要賠命擔責的,發生了一些喝酒死亡,只要坐上那酒桌子,那怕你滴酒沒沾,人死了,命價裡少不了你的一份了。從前,朋友聚時還去酒桌一坐助興,打這新法一實施,再也不聯絡酒濃你濃我濃了,規範自己行為就是守住自己兜裡的人民幣,如若不守住自己,掏錢的事一發生,沒錢去處理,只有進牢房成囚犯了。天啊,那不是毀人毀名嗎。

  • 5 # 白墅樵夫

    二人是好朋友,經常在一起喝酒,喝死了,誰也不應該找誰。你家人去找別人的麻煩,酒鬼也不會讓你安寧。因為生前的鐵哥們,死後不能成為冤死鬼。兩人都喜歡喝酒,而又經常在一起喝酒,誰死了會怨誰呢?生人何必把不仁不義的罪名強加於他。

  • 6 # 尼博思維

    喝酒致死本來跟別人沒關係,畢竟自己酒量多少,身體狀況如何,我們也不清楚,如果對方不是因為喝多了才死的呢?他本身有其他毛病,正巧喝酒的時候死了,別人就應該負責他的死嗎?我們不能勸酒,但是,如果喝死了,也是自己的事,又不是綁架他,硬喝下去的,我們有什麼理由為一個成年人自己自願的行為負責,荒謬至極!

  • 7 # 雪中飛jxz

    謝邀,近些年,因喝酒致死率較突出。大多數人能夠自律警醒,對待酒場百倍警惕。少數人在喝酒方面既有海量,又有膽量,還有情量。主人盛情款待可以領略,時可而止,要量力而為。千萬不要對酒當歌,對酒試心,更不要當酒場英雄。絕對不要勸酒猛灌!行拳猜令是樂趣,喝酒碰杯度為重。一定要遵守禁酒的有關法律法規。且記:喝酒有風險,勸酒需謹慎。

  • 8 # 趙廣州156130073

    個人認為: 從責任角度分析,你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明知道喝酒過量對身體傷害卻不能自控,則自己應該負全責或者說負絕對主要責任,而其他勸酒、陪酒者只能負微小的連帶責任乃至無責,法律應該更多的主張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自主責任,而不應該過分地去向他人追責,毎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都必須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這才是法律的公平公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異世召喚小說,加上內容概括具體點,多來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