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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南置業陳孝政

    認購書並不是屬於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從某種意義上講的話就是您和開發商之間的一個協議,只要是沒去房管局辦理網籤,那麼房子都可以退款,但是在籤認購書書請仔細閱讀認購書裡面的條文規定,僅供參考

  • 2 # 工地老胡

    買賣需要遵循平等原則,對這種明顯有失公平的合同,法律並不支援,買房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請求撤銷,過了時間將得不到支援。

    如果逾期沒有行使權力,那麼可以藉助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幫助。將事情經過告知媒體和廣大群眾知道,以群眾的力量對其進行懲罰。

    買房時遇到霸王並不是少數人,事實上為了規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為了促進商品銷售量,商家很多時候都有采用霸王條款。只不過現在人們在遇到前兩種情況的時候可能不會繼續交易,因此糾紛不是很大。但是一旦有霸王條款,並且交易已經成功了,那麼必定會因此產生糾紛。所以,這裡提醒您,遇到霸王條款並且已經簽了的話,儘快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如果因為霸王條款遭到開發商侵權的,不妨尋求律師的幫助,他們在處理房產糾紛上有多年的辦案經驗,能更好更專業的為維護您的權益。

  • 3 # 林家群眾觀察

    由於題主沒有具體說出什麼內容的霸王條款,不能具體做出說明。在地產行業,能稱得上霸王條款的,一般有如下幾種:

    第一,對宣傳免責

    現在很多房開公司在營銷過程中需要進行大量的營銷宣傳,並在宣傳品及《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有隱秘約定,即寫在不顯眼的地方及條款中,對專案或房屋的相關事項以及文字、圖片、模型、口頭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廣告宣傳和印刷品僅為邀請,不具有要約效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及附件明確約定的內容為準。這種既是坑,也歸屬為霸道條款。

    第二,違約金、定金兩者的取捨由甲方說了算

    有部分房開企業為了單方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會在一些相關的協議中約定,如乙方(購房人)辦理按揭的資料提交銀行稽核後,若未獲批准,甲方(開發商)有權要求乙方在15日內一次性補清應交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在協議解除後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予返還,乙方同時按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三,格式條款轉嫁

    轉嫁是房開常用的手法,比較常用常見,如有的協議約定,附件與正本內容或其他內容如有衝突,以附件內容為準。比如房屋的面積誤差,國家的規定是3%,有的房開企業在施工後期才發現有面積問題,沒有按圖施工,擅改設計圖紙,導致房屋面積誤差增大,以各種藉口簽署誤差面積超過3%的協議,後期由乙方補款。

    第四,專案的共有部分約定歸房開企業所有

    有的房開企業在計算公攤時,將共有部分計入公攤面積中,但合同又約定將該已計入公攤的面積歸房開所有,並進行出租、出賣,乙方還不能干涉。

    第五,雙方違約責任不對等

    在某些不規範的房開企業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不對等。在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開發商提到,如果逾期交付商品房,按每拖延一天按萬分之一標準向購房者支付違約金,而如果購房者逾期付款,則按每天萬分之三向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

    買房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效力視情況而定,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如果該條款系合同一方單方擬定,並存在免除對方責任,排除或加重對方責任的情形,該條款無效不影響合同其它條款的前提下,條款無效;若影響其它條款效力,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有顯失公平的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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