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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開啟車窗看景色

    腳踏車走機動車道被罰款,很正常,吃虧長見識,下次就不走機動車道了。

    《交通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所以說,警察叔叔不是亂罰款的,是有法律依據的。

    各行其道,各走其路,說一千道一萬還是為了騎車人(包括電動車)的安全著想,試想,你與汽車搶道,如同與狼共舞,危險會隨時拌著你,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交通常識,如果明知故犯那就更不應該了。所以,被警察罰款,只要是不超過50元(一般也就是10元20元的,很少達到50元),有罰款正規收據的都屬於警察正常執法,不要去爭辯,痛快交錢走人,因為你的確違規在先。

    城市街道,除了有的鄉、鎮一級公路仍存在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混行的情況外,中小城市以上都會設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車道,為了你我的安全一定要遵守相關的交通秩序規定,做一名守法公民!

  • 2 # 天和Auto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明文規定,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等專用車道,在這種道路行駛只允許規定在專用車道內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其他車型的專用車道行駛;沒有劃分三車道的公路,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兩側通行。

    機動車非機動車各行其道是交法的規定,不管什麼車佔道行駛都是違規行為,腳踏車或者行人同樣要遵守規則,只要在公共場所就要按照公共秩序行駛和行事,這不僅是法律也是基本道德準則。

    同樣按照【交法】規定,行人和非機動車在有紅綠燈的路況需要按照指示燈提醒通行,其他路段需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交通法規定通行。違反交法可以處警告、或20~50元罰款,拒不接受處罰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規定很明確,腳踏車需要按照規定通行,也只能非機動車道行駛,違法規定處罰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沒有什麼需要爭辯或者不忿的,咎由自取。

    但有一種情況可以申請複議,非機動車道有一個很頭疼的問題,大部分城市的機動車停車位會劃定在非機動車道里,而這條車道的標準寬度是3.5米,邊遠地區的車道也不過5米左右。

    如果車道理停滿機動車通行效率確實會受到影響,尤其是有些車輛在進出停車位的時候會嚴重影響非機動車通行效率,這種情況下總會有些人會從機動車道繞行,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也不應該處罰,要處罰的話機動車停車位才是罪魁。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矛盾非常突出,主要還是停車問題,面對嚴格的法規建議慎重一些,腳踏車耐心等一等,機動車佔道停車也需要加快速度。

  • 3 # 毛毛174528526

    為了你及家人幸福應該罰,腳踏車不走在機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從機動道透過率和速度就知道非機動車混在其中的危險成度,機動車行駛都是小心謹慎,其中還包括超車,會車,停車,變道,避讓,還有很.多技術,駕駛情緒等不確定安全因素,用險象環生形容並不為過。但就是有人去拿自己的生命當一時方便的賭注,把自己的生死權交給別人。成本大高,最終害人害己,還是奉勸大家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自己的手心裡,時刻謹記安全第一。

  • 4 # 情歌聲控

    謝謝邀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公路上行駛就要遵守交通法規,如果違反了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汽車不能人行道,人和腳踏車就不能走汽車道,這是為了安全考慮的,如果違反了交通法規就要進行處罰,若不處罰,違法者就會繼續違法。但也要看違法的程度與違法者的態度,不能一概而論。一般的違法都應當給當事人改過的機會,根據違法的程度給予不同的處罰。如果腳踏車偶爾走一次車道可以給予警告,讓其改正即可,不需要罰款。如果違法了不改正且態度惡劣,或者經常違法屢教不改者就可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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