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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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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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小P先生
這個看你自己了,一般出於自願,也就是說如果你願意給她或許他花錢就花,不願意完全可以AA制,但是我覺得既然在一起就不要搞的這麼清楚,但是我說的是用錢方面不是欠債方面,自己欠的債最好自己處理……做一個大度有情商有智商的人,這樣你們才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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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山傍水758
謝謝邀請回答。同居,按現有的法律講,屬非法,即非法同居。其財產的性質完全不同於婚姻期間的財產性質,因此分割也完全不同於離婚財產的分割。有點類似合夥性質。①各自財產歸各自,②各自收入及積蓄歸各自,③共同購買的財產按各自出資情況分割,④共同投資收入的分割和損失的承擔,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承擔,⑤各自的債務各自承擔,因二人共同生活所欠債務各半分擔。注意幾點①一方的收入不屬雙方共同收入。②同居期間,一方受贈、繼承的財產與他方無涉。③相互間無繼承權。
隨著社會的發展、道德觀念的變化和民眾思想觀念的開放,同居現象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社會生活中。但同居雙方的利益是得不到法律的全面保護的,當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的財產認定是同居糾紛案件的主要矛盾,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1.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居的,女方所帶財產應視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雙方解除同居關係時男方應予返還。
3.男女雙方對於同居期間取得的但登記於一方名下的財產均有貢獻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財產
4.同居期間的財產析產以有利於生產生活為原則。
5.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應當考慮雙方對訴爭財產取得的貢獻大小、子女撫育及實際生活狀況等因素。
6.同居關係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符合與被繼承人互相扶助關係的,無權分割遺產。
7.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時,應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並適當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