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在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佔據有利的接球位置。(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10)蓋帽: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1防守人及時補佔其正確防守位置。(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16)接應:無球進攻隊員,主動搶位接球。(17)落位:在攻防轉換時,攻守雙方的佈陣。(18)策應:進攻隊在前場或全場透過中間隊員組織的接應和轉移球的戰術配合,造成空切、繞切以及掩護等進攻機會。(19)掩護:進攻隊員以合理的技術動作,用身體擋住同伴的對手的去路,給同伴創造擺脫防守的機會的一種進攻配合。(20)突分:持球進攻隊員突破後傳球配合。(21)傳切:持球進攻隊員利用傳球后立即空切,準務接球進攻。(22)補防:當1個防守隊員失去位置,進攻隊員持球突破有直接得分的可能時,鄰近的另1防守隊員立即放棄自己的對手,去防持球突破的進攻者。(23)換防:防守隊員交換防守。(24)關門:鄰近的兩名防守持球者的隊員,向進攻者突破的方向迅速合攏,形成“屏障”,堵住持球進攻者的突破路線。(25)夾擊:兩名防守隊員共同卡住1名進攻隊員,封堵其傳球路線。(26)擠過:兩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配合時,防地被掩護者的隊員向其對後靠近,在進攻者即將完成掩護配合的一剎那,搶佔位置,從兩名進攻隊員之間側身擠過,破壞他們的掩護,並繼續防住自己的對手。(27)穿過:當一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時,防守.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3.球員不能帶球走。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后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裡,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裡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鐘,如果超過5秒鐘,球判給對方。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佈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12.比賽在兩個15分鐘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鐘。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掩護者的隊員稍離對手,讓同伴從自己的掩護隊員之間穿過去,繼續防住對手。
1)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在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佔據有利的接球位置。(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10)蓋帽: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1防守人及時補佔其正確防守位置。(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16)接應:無球進攻隊員,主動搶位接球。(17)落位:在攻防轉換時,攻守雙方的佈陣。(18)策應:進攻隊在前場或全場透過中間隊員組織的接應和轉移球的戰術配合,造成空切、繞切以及掩護等進攻機會。(19)掩護:進攻隊員以合理的技術動作,用身體擋住同伴的對手的去路,給同伴創造擺脫防守的機會的一種進攻配合。(20)突分:持球進攻隊員突破後傳球配合。(21)傳切:持球進攻隊員利用傳球后立即空切,準務接球進攻。(22)補防:當1個防守隊員失去位置,進攻隊員持球突破有直接得分的可能時,鄰近的另1防守隊員立即放棄自己的對手,去防持球突破的進攻者。(23)換防:防守隊員交換防守。(24)關門:鄰近的兩名防守持球者的隊員,向進攻者突破的方向迅速合攏,形成“屏障”,堵住持球進攻者的突破路線。(25)夾擊:兩名防守隊員共同卡住1名進攻隊員,封堵其傳球路線。(26)擠過:兩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配合時,防地被掩護者的隊員向其對後靠近,在進攻者即將完成掩護配合的一剎那,搶佔位置,從兩名進攻隊員之間側身擠過,破壞他們的掩護,並繼續防住自己的對手。(27)穿過:當一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時,防守.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3.球員不能帶球走。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后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裡,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裡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鐘,如果超過5秒鐘,球判給對方。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佈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12.比賽在兩個15分鐘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鐘。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掩護者的隊員稍離對手,讓同伴從自己的掩護隊員之間穿過去,繼續防住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