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畫天幻境

    宅基地,我想肯定是以前婆婆的,不是你老公自己出錢買的,要不怎麼說是宅基地對吧,既然是老房子的地,那就必須是兩兄弟平分才對,也許是因為個別原因,辦房權證書時用了你老公名字,但不代表你老公哥哥就沒份,這點要非常清楚的認識到,是自己就是自己的,不屬於全是自己的就別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請你三思!

  • 2 # 心平637

    如果這處宅基地原來是你公婆的,後經調整時改為你老公的名字,正常情況下,你老公的哥哥當時己有自己的宅基地了,不然的話,那時改為你老公的名字,他的哥哥肯定是不同意的。那麼按農村的老理說,你公婆還是有他們的支配權,更別說宅基地上還有老房子的話,你公婆處理方法也無不妥之處。回頭再說,如果你老公對其父母不夠孝順的話,你公婆這麼處理恐怕是有另一層意思了。

    凡是有違背常理的事,都是有它的原因,。至於在不在道理,那是另一回事了。這種事其實在農村是常有的,父母當時處理的事,還是考慮的比較周全的,都是自己的孩子,最初不存在偏向誰的問題,只是後來因為孩子做事不到位,才逼的老人作出不尋常的事,如果是這種情況,在農村指責老人的不多,反而指責孩子的較多,往往大家只說兩個字∶活該!

    至於題主所說的事,只有自己知道內因,是否合理不好作答,但它是否合情呢?自己去追究根源罷了。

  • 3 # Aqazw123454321

    徵用發個幾萬元小錢,平分沒事,幾十萬幾百萬,當然一口吞下,只要法理上站的住,一分不分,得罪了詐地,親情?值個毛啊

  • 4 # 痴騎朽翁

    概念要分清楚,宅基地和附屬物這是兩個不同的摡念。

    宅基地既然已經在你老公的名下,說明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已經是你們的了,你大伯哥是沒有了這個權力。

    但原來宅基地上的附屬物:比如房子,樹木,院牆等包括房子裡面的東西,這不能和宅基地一樣,都歸你們,這些東西有的作價,有些根據兄弟多少,每人一份。

    你婆婆這樣處理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的問題在你這個二兒媳婦,你是想把所有的東西獨呑,這樣是不道德的,應該按照你婆婆的辦法進行分割。

  • 5 # 閒人說事140311869

    不合理啊。為什麼呢?因為宅基地在你老公名下,你老公的哥哥什麼都沒有,從公平出發,你婆婆應把老房子的房產劃給你老公的哥哥,這樣一人擁有宅基地權,一人擁有房產權,待到該房產自然毀壞倒塌,你老公方可在此宅基上建造屬自己的房屋,這樣才顯公平合理。

  • 6 # 犇牛牟

    話要說明白,哥哥有宅基地嗎?婆婆有宅基地嗎?老房子是父母的,還是你老公自己的?宅基地各地政策不一樣,有的只要結婚,就給宅基地,有的需要和父母共用,這些都要說清楚!

  • 7 # 未雨綢繆180973058

    農村宅基地,辦證時只寫戶主名子,這幾乎是統一的,很少有將全家人口的名子一併寫上去的。但這並不影響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全家所有。這也是大家共識的。所以,弟兄二人共住一個宅基地,在其分戶前是很普遍的。有些經濟條件欠缺的人家,乾脆有一座房子分開,弟兄住兩頭的情況。這也說明房子也是全家共有的。

    眼下請況,可能是弟弟要結婚吧,需要分戶了。一定是讓弟弟守住老宅,所以宅基地證上寫上了弟弟名子。而哥哥則要另外申請一處宅基地。如今就出現了提主所問的問題。宅基地證寫的是弟弟名子,那上邊的房子歸誰呢!?

    顯而易見,上邊房子仍屬全家共同財產,母親提出哥倆平分也是合乎情理的。總不能因為宅基地寫一人名子,而財產都歸一人所有吧!

    關鍵是要協商,親情也不可不顧,即是房子雖系共有,但建房時誰出的力大呢?現在人口誰家的多呢?一些客觀情況也要考慮。完全平均也不可能。

  • 8 # 陵園遊魂

    世上親人間都講“法”,那真就沒有了親情,食人間煙火的都知道“情、理、法”共存。千萬不要盯著利益時說“法”,需要親人幫忙幫助時說“情”。農村的宅基地登記在你老公名下,真不一定就全部是你老公的,有可能是你老公原生家庭全家的,也包括他大哥他父親都有份;即使是你老公的,母親出面分一塊給大兒子建房也是可行的。農村宅基地值不了幾個錢,不要要了合理丟了親情。

  • 9 # 簡直新農人

    清官難斷家務事,很多家務事,只要兄弟姐妹彼此都能接受,還有各人條件都不太一樣,條件好的,就讓一讓,相互理解,差不多就行了,這是最好的效果。

    我這可絕不是和稀泥,好像對事沒有原則。其實,別人家裡的事情,外人是很難評判的,因為這沒有絕對的標準和答案,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適合自己家的,才是最好的!

    即使是如此,一些基本的公理,還是可以講一講的。題主的這個問題,大致可以從以下幾種情況,來講講道理。

    一是,雖然宅基地在你老公名下,但其上的房屋如果是你們家上輩,比如你公公婆婆他們建造的,那麼,你婆婆將它分給你家和哥哥家,這是合情合理的。

    二是,如果宅基地在你老公名下,其上的房子又是你們夫婦獨立建造的,那麼,你婆婆要把這個房子在兄弟之間進行平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我估計你們家不是這種情況,對吧!

    三是,據我所知,在農村,你老公和他的哥哥是可以分立戶頭,分別享有宅基地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家哥哥可以另外申請宅基地,如果他有能力,可以另外建造屬於自己的房子。

  • 10 # 工程建設工程師

    宅基地實際是你老公的爺爺奶奶留下來給你老公父母的,只是你公婆年歲大了過戶在你老公名下,怎麼就成了你老公的了?看來你公婆過戶在你老公名下他們就沒有份了,你真是個無情鳥。至於你老公的哥哥該不該得,以前你公婆分房時一家人是怎麼定的這個要你公婆你老公大哥他們才清楚,老房子實際與你無關,如果當時他們分家這個老宅基地是分給你老公的,你大哥就不該再分,如當時沒分是由你老公住,現在來分他大哥應該有一份,你公婆更應該有一份,畢竟這是祖傳留下來的,這個在國土房管局有檔案可查的,不等於說過戶給你老公名下就是你老公個人的。另外,當時過戶你老公也是正確的,但你們現在對老人怎麼樣你們自己最清楚,為什麼要把老宅基地從新分配,多問問自己吧!

  • 11 # 天數茫茫A

    俗話說,"樹大分叉,兒大分家",因此兄弟倆要分家,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當然,農村的兄弟分家,肯定就會牽涉到老房子,宅基地以及父母的贍養等一系列問題。題主提到"宅基地在弟弟名下,老房子父母卻要兩兄弟平分,合理嗎"?

    說實話,僅憑題主提到的這些條件,是不能判定,(父母)這件事處理得公不公平。

    首先,得看這兄弟倆,是不是在同一戶口上。在中國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制度。也就是說一個家庭不管你有多少人,只能有一個宅基地。那麼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宅基地就應該屬於家庭共同財產,而不是屬於個人的私人財產。說白點,雖然這個宅基地寫的雖然是弟弟的名字。但是它不是弟弟的個人財產。而這個弟弟名下的宅基地,其所有權,應該屬於和弟弟同在一個戶口上的所有家庭成員。當然,原則上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權,也應該是如此。

    那麼對這個宅基地,以及基地上房屋的處理。肯定就應該由戶口上所有的人,平均分配最為恰當。當然如果進行分割,作為弟弟來講,也只能得到其中的一份。而現在父母將房屋平均分給兄弟倆,弟弟得到的,顯然比自己應該得到的要多。所以說弟弟應該是佔了便宜(父母)的。而事實上如果是上述這種情況,這樣處理其實對兄弟倆來說,也很公平的。

    不過,如果兄弟倆不在同一戶口。也就是說哥哥有自己的戶口,那麼這樣分配,顯然就有點兒不公平合理了。

    說實話,如果這個房子是父母所建,只是寫了弟弟的名字,雖然從道義上講,父母有著房子的處置權。但是,如果從公平的角度講,弟弟肯定是應該,比哥哥多得一點的。此外,如果這個房子不但寫著弟弟的名字,而且該房的確是弟弟所建,只不過父母和弟弟住在一起罷了(建房父母沒出力)。那麼從道義上講,父母根本就沒有房屋的處置權等。

    當然,既然父母提出來如何分配老房子,顯然他們對房子,肯定還是擁有一定權利的。當然他們提出這樣的分配方式,肯定也有他們的道理。但是我想,在分配老房子這個問題上。一定要考慮到,房屋現在的居住事實,修建歷史,以及父母將來的贍養情況等。說白了,這個問題不能追求簡單的公平,也不能全依靠法律,而應該遵守傳統,相互協商解決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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