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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漏雨,物業都修,但是都是糊弄,以後還漏,現在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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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曦139298526

    物業不負責維修業主家的漏雨問題。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負責小區房屋的公共部分的維護管理,業主家中的漏水問題分兩個時段,一是在質保期內(一般是五年)由開發商負責解決,物業應該積極配合業主找開發商聯絡協商。二是五年質保期過後,由公共維修基金解決,物業應該積極配合業主辦理相關手續。這個手續比較麻煩,耗時較長 ,半年都有可能。再就是物業費裡並沒有涵蓋房屋維修的費用,他們沒有這筆資金來進行維修。所以您找錯了物件,承擔房屋維修的應該是開發商或公維,您可以要求物業協助你聯絡解決。

  • 2 # 滲漏無憂

    您問題是每次漏水物業都過來修,但是每次都沒有徹底解決對吧?這要從兩個方面去考慮問題,第一就是物業在積極解決滲漏水問題,但是由於並不是專業的維修公司沒有找到真正的漏水原因,每次漏水只能針對表面現象治標不治裡。

    第二種情況就是物業這麼做其實是消極地處理問題,他們知道房屋漏水的真正原因,但是想要根治費用比較大,所以採取了縫縫補補又三年的做法。這樣做的話明顯不是急群眾之所急。

    一般房屋建成之後,開發公司和施工單位對防水工程的質保年限是5年。過保之後是物業公司負責維修。這個時候您就要根據具體情況去處理了,如果發生後者,建議先找專業公司維修,然後走法律程式追償。

  • 3 # 水木格

    我們小區就沒有給我們修過房子,我兩年沒交物業費了,小區狗屁堆成山,偷盜四次沒人管,人睡的,偷人崽子繼續偷,家家戶戶都喂上狗,我們的小區叫人和狗小區,

  • 4 # 想公平又公正

    這個問題其實只有頂樓的住戶才有這種現象,如果頂樓可以由住戶自已使用上面的露天花園由全體業主討論業委會作一個統一的搭建結構,由頂樓業主自己搭建自己使用,下面的住戶不去幹舍也不去使用,終身不會維修,我過去修了一棟樓賣給住戶就是這樣處理的沒有任何煩惱。

  • 5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房屋漏水,住戶非常憂心,從技術上講,即使專業做防水的,都不敢保證一次處理好,並不象業主想的那樣,物業人員不認真,或物業人員技術水平不行,而是不好判斷漏點在那裡,漏點位置不一定是漏點,因水的特點由上向下,由高向低流動,有時一處漏水把近處大面積都做了一遍都解決不了問題。足以說明難度有多大,買房是人生的大事,要多向有經驗,內行多請教,多學習,買房時要想住的舒心,就不買高(頂層)不買底(一層二層)不買東不買西,頂層怕防水,怕熱,底層怕排水堵,邊戶存在保溫和滲水等。

    如果業主真的買到頂層漏水的情況怎麼辦呢,首先要確定漏水原因。如質量問題,業主自己一定要重視,要抓緊時間聯糸物業開發商,個人最好做個表格,每次找物業反映,或物業與你聯糸維修,要有詳細記錄,經辦人要簽字,這樣做目地,是防止物業,開發商拖時間,5年保修期很快過去,怕修不好。經辦誰籤的字,誰都怕擔責,他必須抓緊時間辦。有時,物業,開發商也確實想修好,但就是修不好的情況很多,業主可以自己聯糸專業防水公司處理。前提是徵得物業同意手續完備,與專業防水公司的合同仍然是,修好付款,合法正規發票,去找物業簽字到開發商那裡報銷。業主擔心不給報銷怎麼辦。可到房管局問問,開發商交的質保押金在那裡,從質保押金中報銷(這是一個朋友幹物業的人講的)。質保期一過,開發商會把押金拿回去了。

    上面講的問題,業主千萬不能有依靠心裡,房子是自己的,別人都不會很急,只要自己抓緊時間,做好記錄,即使過了保質期,開發商依然推脫不了維修責任。

    如果是人為原因,這可就複雜了,如有人上去安裝太陽能,或其它原因是有人把防水破壞了,對不起,不是開發商質保範圍,讓開發商修是要另收費的,但費用應有責任人承擔,問題難在,誰也不承認,不擔責,費用誰出。如果你平時與物業關係好,似朋友,他們會幫你瞞過事實真像,以質保為名免費,或收點材料費了就完事了。如果你對物業似仇敵,見面分外眼紅,對不起,我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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