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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sesk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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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譯文:從前,有個人看見一隻正在飛翔的大雁,準備拉弓把它射下來,並說道:“一射下就煮著吃。” 弟弟表示反對,爭著說:“棲息的大雁適合煮著吃,飛翔的大雁適合烤著吃。” 兩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兒。社伯建議把大雁剖開,一半煮著吃,一半烤著吃。 等到兄弟兩個再次去射大雁時,大雁在空中早已遠去。
二、原文:明 劉元卿《應諧錄》
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宜烹,翔雁宜燔。”競鬥而訟於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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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介紹
劉元卿 (1544-1609),字調甫,號旋宇,一號瀘瀟,明朝吉安府安福縣西鄉(今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坊樓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門後期大家,在理學、教育和文學等領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豐,有《劉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賢弈編》被收入“四庫全書”。
二、本文註釋
1、睹:看見。
2、援:引;拉。
3、烹:燒煮。
4、舒雁:棲息的大雁。
5、宜:適合。
6、燔(fán):烤。
7、競鬥:爭吵;爭吵。
8、訟(sòng):訴訟。
9、社伯:社,古代地區單位之一,二十五家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長(相當於現在的村長)。
10、已而:不久;後來。
11、索:尋找。
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競鬥而訟於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劉元卿《應諧錄》〕〖譯文〗從前,有個人看見大雁在飛翔,準備拉弓把它射下來,並說道:“一射下就煮來吃。”弟弟表示反對,爭著說:“棲息的雁煮著吃好,鴻雁還是烤著吃好。”兩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兒,請他分辨是非。社伯說:“就煮一半,烤一半吧。”兄弟倆都高興地同意了。可再次去射雁時,那雁早就飛走了。【註釋】1.燔(fán):烤。2.訟(sòng):裁決。3.社伯:古代二十五家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長。4.援:拉。5宜:適合。6索;尋找,尋求。「道理」不要一味無休止去爭論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錯過完成它的機會。引申其意是完成一項事業,實現一個理想,就象獵雁而烹一樣,不但有階段性,而且還有時效性。不完成前一個階段的任務,是無法進入下一個階段的;不把握時機即使條件具備了,同樣無法達到目的。〈寓意〉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輕重緩急,否則一事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