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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米FAN

    業委會沒用,不如讓政府建立物業服務打分制平臺,每個小區全體業主打分,分數分季度分,年度分,連續低於某分值3次自動交接退場,有法律分爭政府線上解答,線下協調。

    這樣政府可以監控到每個輿情,動態,也可以很好約束物業,即沒有暗箱,也符合大多數利益,這樣物業工作人員的自覺性,服務意識也得到極大的提高,透明度更高,民眾越理解。

    對於物業而言,能更好管理,避免法律政策的矛盾,開發商矛盾轉嫁給物業,一些好的意見和建議透過平臺投票,能順利進行。

  • 2 # 我將與你同行

    業委會現階段的地位很尷尬。

    當初的設想:

    1,小區那麼多的業主,誰也不認識誰,小區的事情找誰作主,找誰代表,找誰統籌?沒有事情還好,有事就會亂,所以找幾個代表出來便於處理問題。

    2,業委會的成立,有權代表小區業主,可以監督物業公司和更換物業公司,可以對小區的事情經過一定的程式進行管理和改進。可以當一家之長。

    3,小區的維修基金,小區的很多事務需要人來拍板決定,也需要人來協調眾多業主的意見。

    4,小區事務的維權。同開發商之間的矛盾個人業主幾乎很無奈,只有大多數參與才有效果。

    這些就是業委會的初衷。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業委會的地位越來越尷尬。大家都知道,經濟社會,利益各異,很少有人做到義務服務,做事不討好的。

    1,業委會成立非常困難。雖然經歷過成立了很多屆業委會,依然感覺很困,業主意見不統一不買帳,街道居委不支援,開發商管理公司反對甚至打壓。

    2,業委會成立了也運作不了,甚至完全變味。一個是不知道如何運作,另一個就是亂作為。

    3,業委會一個是沒錢沒權,要麼是權力太大不好監管,要麼是變味撈利益去了。

    業委會一波一波的開始,又一波一波的變味,或者已經倒下,原因很多,關鍵在於立法。

  • 3 # w苦行僧

    你認為成立業委會有什麼好處?

    物業管理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個熱門話題。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重重,互不信任,取消物業、拒交物業費聲音不斷。這裡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問題,也有業主的問題。如何化解這一矛盾,需要一個能溝通雙方以橋樑,這就是業主委員會。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是《物權法》賦予每個業主的權利,業主大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最高的決策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這是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自治管理的基礎是物權的體現。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好處有如下幾方面: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是小區業主自治管理的第一步: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的業主大會會議透過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及其他規是小區業主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基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業主大會會議透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小區業主自治管理的體現。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與物業公司溝通的橋樑,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實施的監督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將平時的意見和建議集中反映到業主委員會那裡,由業主委員會統一交到物業管理公司那裡並與物業公司商量,提出解決的方法。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實施情況,對服務的範圍,內容,質量進行評判。對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行為給予糾正。這就是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監督物業管理區域內規約的實施,提出修改意見:監督物業管理區域內管理規約的實施,也是業主委員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業主委員會要糾正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規約的行為,並發現各種規約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向業主大會提出修改意見。

    總之,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自治管理的實踐者、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監督者、是溝通業主以物業公司的橋樑、是業主規約實施的監督者。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自治管理的一個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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