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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88500033146

    開車上路,超越是經常的行為,然而在超車過程中的一些微小細節,應引起每位駕駛人的重視,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1)不可強行超車。時機不成熟時,一定要耐心等待。

    2)在法律不允許超車的地方嚴禁超車,如隧道、橋樑等。

    3)打算超車前,觀察前方情況,視線儘量放遠,和被超車保持20米的距離,不要太近或太遠。當前方路段150米範圍內沒有來車,通過後視鏡並扭頭觀察後方也沒有車要超你時,打轉向燈或鳴喇叭示意你要超車。降一檔或兩檔,提高轉矩輸出,果斷地從前車左側超過去。

    4)超越後繼續保持直行,駛離被超車約30米時開啟右轉向燈,緩緩向右轉動方向盤,進入正常車道後回正方向,關閉右轉向燈,完成超車全過程。

    5)超車看車頭,就是在超車時要著重觀察被超車輛的前部變化,從中判定被超車輛的進一步反應。比如,在超越過程中發現被超車輛的車頭部分有向自己靠近的趨勢,就要立即減速停止超越,或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向旁側轉動方向盤躲避。

    6)夜晚超越前車,就要跟上前車,用變換燈光的方法提醒前車能夠讓路。如果前車讓路,並且道路前方又沒有來車,就可以進行超車。

    7)對於不肯讓超的車,駕駛人要有耐心,反覆鳴喇叭提醒,跟車距離也可適當縮短一些,一有機會便快速超越。超越後,不要採取報復措施而向右猛打方向盤或進行制動等。

    8)能見度差時,超車要格外小心,因為很難判斷前、後方的情況,這時極易發生事故。

    9)堅決避免雙重超車。前車正在超車時,後車不能超車,即使路面條件允許這種雙重超車,也會形成超速行駛,車輛並行也會影響對面來車的行駛,極易造成事故。

    10)在超車過程中,當發現道路左側有障礙,或發現橫向間距過小,有可能出現擠擦危險時要從容減速,終止超越行為。儘量不要緊急制動,以免發生側滑事故。

  • 2 # 使用者7715875998885

    主要有四種情形。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 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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