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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曲阜星

    如果你或者你愛的那個他,有一方組建了家庭,愛他不一定要得到他,這是理性的,也是應該讚賞的。

    愛是發自內心的一種情感,是不由自主產生的美好情愫。愛的最高境界是發乎情,止乎禮,如果這種愛不能名正言順地追求和得到,那就把它深埋心底,不讓它生根發芽。

    如果,兩個人都沒有結婚,你愛他,喜歡他,就要大膽地去表白,去追求。追求一個愛的人不掉價,女追男又怎麼了?不要顧及所謂的面子,而錯失美好的愛情和如意姻緣,那怕最終透過深刻了解兩個人不合適而分手,也比留下遺憾強得多。

    如果是因為自卑和害羞而不能積極主動,那就要克服這種不正常心理,說不定對方也愛著你呢,說不定他也和你有同樣的自卑心理呢!你們之間欠缺的,就是點破窗戶紙的那點勇氣。

    如果愛,就說出來,成,歡歡喜喜,不成,心裡坦然,如果不能愛,就不受其害,當斷則斷,別讓愛憋屈,別讓自己愛的猥瑣。

  • 2 # 兵者持書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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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情感是複雜的,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不同氛圍。所表達的情感不一樣,側重點不一樣。雖然最原始的慾望是一樣的,但是當條件不同,情感的決策也就會發生變化。人不可能一成不變,所以我們在追求愛的時候,得到了就是終成眷屬,沒有得到就只有放手。

    你愛他,他不愛你,你想得到他,可他不想得到你,沒有交點,就不可能在一起。於是乎愛不一定要得到,放手其實是無奈的表現。話說回來,你不放手又能怎樣。在你感覺得不到的時候,其實你已經暗示自己,你不在愛他,因為你內心需要這個聲音!

    珍惜在一起的人,珍惜相愛的人。在塵世裡愛他就是愛自己。

  • 3 # 陽光下的草木青

    是的,如果你只是單相思,或者對方已經有心儀的人,那就把愛留在心裡,默默祝福對方好了。情發不可控,但止乎禮卻是可控。尤其在一方已有家庭的情況下,哪怕對方說跟配偶沒有感情了,只要對方還在婚姻存續期內,我們都要做一個自尊自愛自重的人,保護好自己的感情,不做替代品,以免受傷。

  • 4 # 暮落情至純654

    我覺得是啊。比如說我曾經暗戀過的女孩,明明很喜歡她,但是不能說,也覺得沒有什麼可能。所以只能在心裡默默的愛著她,但是這種感情就是不一定要得到她呀。到現在有時候想想也是一種美好的回憶啊。

  • 5 # 高中心理健康教育老師

    愛情的心理學定義是這樣的,愛情是人際吸引最強烈的方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個體對異性個體產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階情感。

    愛情的基本傾向是奉獻。衡量一個人對異性有無愛情,強度如何,可以透過是否發自內心,幫助所愛的人做其期待的所有事情 這個標準來判斷。

    愛情還有一個主要表現就是利他。在戀愛中最自我中心,自私自利的人,也會表現出某種理解,寬容,關懷和無私。

    因此,愛他不一定非的要得到他,有這種想法的人,才是真正的愛對方,才是真正的懂得愛情的真諦。

    真愛一個人,應該就是希望對方能夠幸福。即使不能在一起,也能夠默默的守護和支援。

    真愛一個人,應該就能夠相互理解,寬容以待,對方一個眼神,就能知道ta在想什麼,在關鍵時給予寬慰。

    相信愛情,你的另一半在等你找到ta!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真愛,嫁給愛情!

  • 6 # 房軍

    曾經想用愛拴住一個人,結果她走了,撲進了“幸福的港灣”,當我把能蓄積起的愛全都給現在的老婆時,她又回來了,我拒絕了她,不是因為我對她沒有感覺,恰恰相反看見她回來找我我真的很開心,但是聯想到之前的種種,那一點開心的火苗也就被澆滅了;也不是怕對不起現任,畢竟那時候我倆也是剛剛開始,老婆也知道那個女孩的存在,也很大度地表示我如果願意可以去找前任,我不去是因為我不想把最後積攢起的愛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沒了結局,對不對得起之類的仗義言辭只適用於文藝作品裡,愛不愛,想不想這都是自己最自私的決定,沒人可以左右。

    愛對我來說是全部,我希望得到我重視的人的愛更希望得到重視我的人的愛,最最希望的是佔有並給予我51%以上的愛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能和她一起發現新興趣,能一起走盡人生路,能和她朝夕相處、暮雲頌歌更是我畢生的追求。

    愛她一定要得到她,只得到她的肉那叫一夜情,能得到靈魂的認可,才是真正的愛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可以說說你最愛的一對小說cp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