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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T人劉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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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休數字化
網際網路時代人們獲取資訊的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從1.0代到2.0時代資訊釋出的主動權又發生了巨大的變革,這個時候自媒體來到了人們的身邊,自媒體的主動權來到了人們的身邊,在這一推動下人們恨不得把生活中的一切都搬到網路上與他人共享。這極大的激發了人們的表現欲。
1.0時代在資訊的獲取方面使用者完全處於被動狀態的鼓勵,使用者參與的重要性液完全被忽視,使用者能利用網際網路做的事情很少。2.0時代網際網路強呼叫戶的體驗,把更多的資訊主動權交給了使用者換言之網際網路可以讓使用者的價值最大化。在網際網路世界資訊主動權的下方是自媒體。應運而生的首要條件,她激發了自媒體世界的生命力,所有網站只提供一個平臺內容,由使用者自己去挖掘打造。
隨著時代的發展,網際網路以無可媲美的優勢成為人類獲取資訊資源最主流的方式和手段。這是因為,網際網路擁有海量的資訊資源,資訊內容無所不包、無所不有,是全球資訊資源共享的平臺。無論使用者是教師、醫生、經濟學家、工程師,還是學生、家庭主婦……,都可以在網際網路上找到所需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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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間客
網際網路背景下,面對資料,在任何領域或者任何階段都存在兩個明顯的對應面,而事實上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發現只有立法與執法能夠規避這些潛在的風險。
1、QQ關係被匯入;
2、手機通訊錄被匯入。
透過這個事件,我們發現一個顯著的矛盾點:
1、任何人都可以渴望關係的拓展;
2、為了拓展關係規模,所以選擇分享;
3、隨之的後果是被捲進所有的平臺營銷活動。
既渴望分享,認識更多的人,但又不希望自己的資料被洩露。這是當下的矛盾。問題在於:一旦使用者授權了資料使用許可權,至於後面會發生什麼,使用者並不能掌握。
最近出臺的隱私法律,本質上在限制平臺的權利,給使用者一個選擇保護。但問題是:一旦使用者還是進行了授權,原則上平臺並沒有違規。以上的這一條几乎是國內使用者資料保護的難點,從法律上來,使用者都進行了授權。(無論這個授權是否為強制)
還有值得注意的是:截止到今日,實際上大部分的網際網路使用者對於自己的隱私保護意識其實並沒有提高多少。平臺透過送積分,甚至送優惠券,就能輕易獲得使用者的資料。
這才是無解的。
回覆列表
大資料是我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同時也在帶相關方向的研究生,所以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網際網路時代為人們帶來了巨大的資訊量,尤其隨著Web2.0以及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整個網際網路充斥著巨大的資訊量,在物聯網和雲計算的推動下,大資料就孕育而生了。
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帶來的一個直接的好處是資訊交流的扁平化,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資訊不對稱的問題,而且由於網際網路本身並沒有嚴格的邊界,所以早期的網際網路平臺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整合了大量的實時資訊。
雖然網際網路讓資訊交流更加便利了,但是人們對於資訊的要求也在逐漸提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於資訊的精準性要求越來越高。在大資料時代背景下,網際網路的資訊量越來越大,資料型別越來越豐富,但是帶來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存在一個真假難辨的問題。有的資訊是可以驗證的,而有的資訊在驗證的過程中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所以目前網際網路領域要解決的一個重點問題就在於資訊的準確性。目前在資訊諮詢領域普遍採用釋出者“認證”的方式,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對於資訊的實時性要求越來越高。很多資訊對於實效性非常敏感,所以人們對於所關注的敏感資訊的獲取速度越快越好。目前在大資料和人工智慧技術的推動下,針對於不同使用者的不同訴求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滿足,隨著相關技術的不斷髮展,未來獲取資訊的速度會逐漸得到提升。
第三:對於個人資訊的私密性要求越來越高。大資料時代背景下,個人資訊的私密性受到了廣泛的關注,要想解決大資料的私密性問題,需要一個系統的策略和全社會的參與。從技術手段上來說,透過區塊鏈技術來解決資訊私密性是目前一個重要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