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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限奇異果

    因為有些看上去很明顯的結論,在嚴格的邏輯證明之下是不成立的。

    比如經典的Monty Hall 三門問題:參賽者會看見三扇關閉了的門,其中一扇的後面有一輛汽車,選中後面有車的那扇門就可以贏得該汽車,而另外兩扇門後面則各藏有一隻山羊。當參賽者選定了一扇門,但未去開啟它的時候,節目主持人開啟剩下兩扇門的其中一扇,露出其中一隻山羊。主持人其後會問參賽者要不要換另一扇仍然關上的門。問題是:換另一扇門會否增加參賽者贏得汽車的機會率?

    這個問題也是被說爛了的,換門後會大大增加中獎機率,但這與直覺會相違背。

  • 2 # 雅安李光傑

    約定性悖論,就可以複雜一切。1是質數嗎?2是偶數嗎?等一系列的問題已經可以搞亂人類大腦的邏輯思維。

    1除了1和自身1以外沒有其它可約數。但是很多個1相乘仍然只能是1。1就有無數個1這個可約數。所以1不能是質數。對嗎?不對,我們是在混淆自己的自然判斷。1本身可以代表唯一(唯1)。在計數、計量和運算中有它自己的必定性屬性,作為數有著量的含量是1,作為自然數來說是數的單位數(1)。有了1才能有無窮無盡的數(1→_→N)。1對於質數來說又是唯一的本原質數。1+0=1;1+N=1?……。這就是1的悖論性解釋。

    2是偶數嗎?2是質數,2是偶數,1+1=2成立。同時2也是合數也是質數不矛盾嗎?矛盾亦不矛盾,那隻能是悖論。

    1個質數+1個數=1個偶數是普遍常識,又是歌德巴赫猜想。這是顯然的相悖成立。1+2=3是成立的,分析1是本原質數,2是質數,其和是3,仍然質數。但是換成1+3=4,質數+質數=偶數。再換成2+3=5,質數+質數=質數,矛盾又出來了。再換成3+5=8,質數+質數=偶數又成立。只能給出一個相悖成立的結果。

    關於1+2=偶數的陳氏定理。嚴格的解釋是1+(m乘n)=偶數,質數+可分解成兩個因素的質數之和是偶數,已經證明。

    結論是:歌德巴赫猜想的端部,質數+質數=偶數是相悖成立的。其原理是存在約定性悖論,且約定性悖論永遠成立。對於數學來說是邏輯的因素,超出了數學的範籌。對於邏輯學來說是數學的,超出了邏輯的範籌。解決的唯一辦法是界定定義域,尊崇定義域進行規避。

    很繞是吧?的確很繞。這就是簡單的到了端部就是複雜。這就是漢語中的矛和盾的關係,正是這樣的矛盾關係推動了、也推動著對世界的認識和其成果的發展。

  • 3 # 寒蕭99

    其實這說明了一個道理,往往簡單的現象後面隱含著複雜的科學原理。

    普通人看事物,可能只看到了表面現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會覺得事物很簡單,也不會動腦子去考慮深層次的原理。這也就造成了會覺得這件事明明很簡單,很明顯嘛,為什麼要這麼費勁去證明呢?

    比如我們看到日月星辰東昇起落,早期的人們就會覺得這是很簡單的問題,不就是它們圍著我們轉嗎,有什麼需要證明的嘛!

    但是,有些具有科學思維的人卻不會這麼放棄,他們會考慮為什麼會這樣,到底背後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現象。

    因此,要證明自己所設想的一種規律,就需要建立數學模型,透過數學計算來預測天體的運動規律,並預測未來天體的位置。

    當建立起初級的模型後,就需要繼續觀測來驗證,一旦發現有誤差,那麼就要考慮是什麼造成的誤差。如果是數學模型的錯誤,就要尋找新的模型,這樣反覆證明,最後才得到了比較精準的數學模型。

    所以,正是因為數學是嚴謹的,才不會對一些看似簡單的事物隨隨便便的下結論,往往需要建立一定複雜的數學模型,經過反覆驗證之後,才能得到比較準確的結論。

    其實,很多看似簡單的自然規律或者結論,都蘊含這複雜的原理,而證明這個原理,都需要複雜的數學推導。而我們通常見到的一些看起來簡單的數學公式,其實也只是複雜推導的最終結果罷了。就像牛頓的萬有引力公式,他是用了一本書的篇幅才推導得到了這個看似簡單的公式,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讀一讀《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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