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鬧”致新郎殘疾 3名“好兄弟”賠償9萬元】為增添喜慶氣氛,新郎夏某的3名發小在接親途中,將夏某的嘴用膠帶封上,手腳用繩子綁起。失去平衡的夏某摔倒在地,面部骨折,被鑑定為十級傷殘。因3名發小誰也不肯主動擔責,夏某狀告3人索賠12萬。法院判3人賠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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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吃醋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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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慕容11
婚鬧其實是中國的一種傳統習俗,比如鬧洞房就是,從古代就開始有這1說了,但是到了現在婚鬧就變得越來越奇葩,無下線,甚至傷風敗俗了,各種新聞層出不窮,整新郎新娘,伴娘, 甚至連公公婆婆也不能倖免,有些玩笑開過了頭,都鬧出了人命官司,做什麼事情都要有個度,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甚至還說“越鬧越幸福?”,要是你女兒兒子結婚被這樣 搞,你自己心裡怎麼想?
對那種打著婚鬧的幌子進行性騷擾的人,法律就應該嚴懲,不同意就是不同意,結婚喜慶就可以這樣了?你在路上親吻陌生人試試?不打死你。這種包裝為傳統的婚鬧,不要也罷。
喜慶的日子,簡單鬧鬧也就算了,這種低劣的事情,我管你什麼親朋好友,直接就讓你滾。
最近幾天 “婚鬧公公親兒媳” “貴州遵義婚鬧致新郎殘疾”讓“婚鬧”這個詞有成為了1個熱門話題。
其實婚鬧的習俗在很多地方都有,整新娘和整新郎的事情比比皆是,有很多都是鬧得不歡而散,甚至成了仇人。婚鬧本是大家一起熱熱鬧鬧,新增些喜慶味道,但是現在這“鬧”卻變了味,各種無下限、無節操、無腦的婚鬧。
現象變多,鬧起來沒有分寸感,沒有限度,就圖自己的高興,拿棍子打,拿滅火器噴,男方穿女的衣服等等,覺得不把人折騰的半死就不過癮一樣。更有甚者,打著“婚鬧”的名義,進行性騷擾!對婚鬧和性騷擾區分不清,
認為自己只是玩玩,還沒有上升到違法的高度,而那些吃了虧的女人就只能自己偷偷抹眼淚了,你稍稍反抗,還有人在邊上說只是玩玩,別太認真!
這時候邊上有人說不可以打人,只是鬧著玩玩
結婚本是個喜慶事兒,大家送上自己的祝福,分享這對新人的喜悅,這不是很好嗎?隨著社會的進步,醜陋的“婚鬧”習俗應該丟棄,文明結婚應該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