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通用的人的體重計算公式,以及身材比例計算公式:
標準體重=(身高cm-100)x0.9(kg)
標準體重(女)=(身高cm-100)x0.9(kg)-2.5(kg)
正常體重:標準體重+-(多少)10%
超 重:大於標準體重10%小於標準體重20%
輕度肥胖:大於標準體重20%小於標準體重30%
中度肥胖:大於標準體重30%小於標準體重50%
重度肥胖:大於標準體重50%以上
標準體脂肪:體重指數BMI體重(kg)/{身高*身高(m)}
正常女子=19-24
擴充套件資料:
計量方法
一、世衛計算方法:
男性:(身高cm-80)×70﹪=標準體重
女性:(身高cm-70)×60﹪=標準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為正常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 20﹪為體重過重或過輕
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超重計算公式:
超重%=[(實際體重-理想體重)/(理想體重)]×100%
二、不同年齡演算法:
標準體重(千克) = 年齡 x 8 + 8 ( 7 - 16 歲 )
輕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 20% - 30 %
中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 30% - 50 %
重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 50% 以上
BMI 法:
體重指數 BMI = 體重(千克) / 身高(米)的平方即 kg/m2
年齡 BMI 值:
年齡正常超重輕度肥胖 中度肥胖重度肥胖
低於 6歲 15-18 18-
6- 11 歲 16-19 19-21 21-23 23-27 27-
三、簡單計算方法:
1、計算方法一:
體質指數=體重(千克) ÷ 身高(米)的平方 kg/m^2
算式寫法: BMI = 體重 / (身高)^2
正常體重 : 體重指數 = 18.5 - 25 (中國體質標準:正常範圍 18.5~23.9,超重24.0~27.9,肥胖≥28.0)
超重 : 體重指數 = 25 - 30
輕度肥胖 : 體重指數 > 30
中度肥胖 : 體重指數 > 35
重度肥胖 :體重指數 > 40
2、計算方法二:
標準體重=身高(m)×身高(m)×標準係數(女性20,男性22)
標準體重正負10﹪~ 20﹪為體重偏重或偏輕
3、計算方法三: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
例如,一個身高170釐米的男子,他的標準體重應該是:170(釐米)-105=65(千克)。凡是超過標準體重10%者為偏重,超過20%以上者為肥胖;低於標準體重10%者為偏瘦,低於20%以上者為消瘦。
注意:上述計算方法只適用於成年人。 對兒童,老年人,或者身高過於矮小的人士並不適用。
4、布洛卡公式:
身高在165釐米以下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
身高在165釐米以上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
5、適合亞洲人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
日本京都大學桂教授在布洛卡公式的基礎上,提出了下列計算公式: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0.9
注意:這一公式的計算結果適合於亞洲人的具體情況。
6、專門針對以南北地區劃分的華人的公式:
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0.6+50;
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0.6+48。
國際通用的人的體重計算公式,以及身材比例計算公式:
標準體重=(身高cm-100)x0.9(kg)
標準體重(女)=(身高cm-100)x0.9(kg)-2.5(kg)
正常體重:標準體重+-(多少)10%
超 重:大於標準體重10%小於標準體重20%
輕度肥胖:大於標準體重20%小於標準體重30%
中度肥胖:大於標準體重30%小於標準體重50%
重度肥胖:大於標準體重50%以上
標準體脂肪:體重指數BMI體重(kg)/{身高*身高(m)}
正常女子=19-24
擴充套件資料:
計量方法
一、世衛計算方法:
男性:(身高cm-80)×70﹪=標準體重
女性:(身高cm-70)×60﹪=標準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為正常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 20﹪為體重過重或過輕
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超重計算公式:
超重%=[(實際體重-理想體重)/(理想體重)]×100%
二、不同年齡演算法:
標準體重(千克) = 年齡 x 8 + 8 ( 7 - 16 歲 )
輕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 20% - 30 %
中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 30% - 50 %
重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 50% 以上
BMI 法:
體重指數 BMI = 體重(千克) / 身高(米)的平方即 kg/m2
年齡 BMI 值:
年齡正常超重輕度肥胖 中度肥胖重度肥胖
低於 6歲 15-18 18-
6- 11 歲 16-19 19-21 21-23 23-27 27-
三、簡單計算方法:
1、計算方法一:
體質指數=體重(千克) ÷ 身高(米)的平方 kg/m^2
算式寫法: BMI = 體重 / (身高)^2
正常體重 : 體重指數 = 18.5 - 25 (中國體質標準:正常範圍 18.5~23.9,超重24.0~27.9,肥胖≥28.0)
超重 : 體重指數 = 25 - 30
輕度肥胖 : 體重指數 > 30
中度肥胖 : 體重指數 > 35
重度肥胖 :體重指數 > 40
2、計算方法二:
標準體重=身高(m)×身高(m)×標準係數(女性20,男性22)
標準體重正負10﹪為正常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 20﹪為體重偏重或偏輕
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3、計算方法三: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
例如,一個身高170釐米的男子,他的標準體重應該是:170(釐米)-105=65(千克)。凡是超過標準體重10%者為偏重,超過20%以上者為肥胖;低於標準體重10%者為偏瘦,低於20%以上者為消瘦。
注意:上述計算方法只適用於成年人。 對兒童,老年人,或者身高過於矮小的人士並不適用。
4、布洛卡公式:
身高在165釐米以下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
身高在165釐米以上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
5、適合亞洲人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
日本京都大學桂教授在布洛卡公式的基礎上,提出了下列計算公式: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0.9
注意:這一公式的計算結果適合於亞洲人的具體情況。
6、專門針對以南北地區劃分的華人的公式:
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0.6+50;
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0.6+48。